关于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
珠人社函〔2019〕11号
关于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
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香洲区委组织部,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省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关于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99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19年1月起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纳入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的统一管理,不再印制核发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证书样式
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将原各类型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合并为一个版本(见***1),证书信息项、编号等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下称“职称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zyjsrc)统一生成,右下角加盖“广东省职称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
三、证书生成
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通过省电子证照系统生成,需要取得职称人员提供本人电子照片,对应人社、组织部门在核准资格之后进行电子证书签发,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人事管理单位)并无具体操作事项,请做好相关告知工作。
(一)上传照片。已经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登录职称系统,在“网上业务”→“个人信息”→“照片维护”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有关要求如下:
1.本人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电子证件照。
2.背景颜色应为红底或蓝底。
3.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600k以内,像素不小于128×180。
4.推荐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上传之前需要对浏览器进行设置,详见职称系统《关于浏览器不能上传照片的解决方法》等相关指引。
电子照片可多次上传(新上传电子照片覆盖旧电子照片),并可通过网页进行预览。生成职称电子证书时,系统读取即时照片库信息作为证书照片,生成证书后,证书照片无法更改。
(二)签发证书。各级人社、组织部门按照核准权限通过“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网址:http://sso.gdhrss.nwmh/casserver/),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电子证照管理”→“制证签发”功能签发已核准职称的电子证书。
为明确权责,加强对电子证书的监管,落实专人负责制,请各区人社、组织部门填报《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签发单位联系表》(***2),打印盖章后于1月25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政务邮箱(rszjk@zhuhai.gov.cn)。
四、证书使用
通过职称系统生成打印的职称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员取得相应职称,与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我省相应系列、级别、专业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有效凭证。职称系统“证书查询”向社会开放,各单位可对照证书信息进行网上核验。
五、关于原纸质版证书
此前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核发的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将根据省的统一部署,逐步生成电子证书。对于遗失的原纸质版证书,专业技术人才按原规定程序向对应人社、组织部门提出申请补办电子证书。
推行职称电子证书是深化“数字政府”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电子证书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做好相关的宣传、解释和服务工作。
***:1.《广东省职称证书》样式
2.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签发单位联系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