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佳创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责改决定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珠环违改字〔2020〕41006 号
珠海市佳创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54M
法定代表人:胡世文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新青科技工业园八号东边厂房一、二楼
我局于2020年 3月12日、2020 年3月16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清洗车间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使用。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企业资料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清洗车间的生产使用,改正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认定为新的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实施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珠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98号F座3楼 邮编:519100
联系人:黄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0756-5310996、5310995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