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镇街积极开展冬春火灾隐患整治利剑行动
为贯彻落实《香洲区冬春火灾隐患整治“利剑”行动方案》要求,做好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街开年后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冬春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2月18日,南屏镇召开冬春火灾隐患整治“利剑”行动工作会议,部署201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挂牌督办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推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大对“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的打击力度;二是继续深入推进“一体系三平台”各项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隐患自查自报,及时处理黑名单和零隐患企业;三是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加强业务学习;四是做好村民自建房安全教育工作;五是尽快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通讯平台和政府网站信息公告栏,提高传达文件和落实工作的效率。
2月12日下午,梅华街道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工作。一是加大对工矿商贸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及“三小”场所的责任书签订工作,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做到不漏一家,并及时查漏补缺。二是继续抓好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确保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年平均3次以上。三是全面开展辖区冬春火灾隐患整治“利剑”行动,及时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并上报。四是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社区网络,宣传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知识。五是继续完善社区的安全生产“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工作,确保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的档案资料齐全。
按照《湾仔街道冬春火灾隐患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湾仔街道下大力气专项整治辖区“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2月18日,由湾仔派出所牵头,湾仔街道消安委办全力配合,开展了春节后新一轮的“三小”场所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行动第一天由湾仔派出所所长姜鹏同志带队,分两个检查组,对辖区作物社区、桂园社区进行了地毯式的“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执法行动。以新颁布实施的《珠海市消防条例》为依据,对14家“三小” 场所(包括小作坊、小档口)进行了执法检查。此次执法行动对无人员居住、火灾隐患较小的5家场所处以警告、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对1人以上人员居住,且火灾隐患较大的,均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2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