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七社区居委会获评2011年度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居
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关于印发珠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珠人口计生〔2011〕38)精神,香洲区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积极响应,广泛宣传组织发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掀起了建设示范村(居)的新高潮。
2012年1月13日,在总结2010年国家第一批示范点的基础上,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抽样检查、审核确认,我区翠香街道青竹社区、前山街道春晖社区、湾仔街道银坑社区、狮山街道红旗社区、梅华街道兴发社区、拱北街道粤华社区、吉大街道官村社区等7个社区居委会被评为“2011年度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现自我管理。建立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计生协会会长,社区计生指导员兼任秘书长,确保社区居委会和协会两方面的良性互助。结合社区实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订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居民自治公约》和《关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实施方案》,印发《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合同》、《实行计划生育群众需求调查问卷》,对居民自治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的规划、安排,使居民自治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作用,带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强化阵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社区居委会均设有社区计生办和计生协会场所,包含服务室、宣教室、会员之家、和婚育学校等。坚持制度上墙、政务公开、档案管理规范。开展“三必访”(即孕期必访、产后必访、术后必访)行动和“三查一普治”活动,为育龄群众提供贴心的优质服务。加强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驾马车”的功能。坚持以社区计生办为领导核心,加强协作、沟通,共同为社区的计生民主自治出谋献策,各司其职,构建睦邻幸福和谐家园。大力培育社区计生民主议事、社区睦邻和社区志愿者文化。
三、强化服务手段,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鼓励和稳定计划生育户的守法行为,从而让居民群众思想上要求计划生育,行动上支持居民自治。我区各社区居委会以“方便群众、热心为民”为宗旨,对资料齐全的办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提供避孕药具发放,生殖健康检查等服务,认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免费妇检及查环查孕查病活动,对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给予适当奖励。主动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联系,将企事业单位的流动人口的信息档案登记建档。每季度对辖区的流动人口开展一次清理清查工作,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情况。为辖区内生活困难的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未成年人保险和独生子女计生保险,联系学校减免困难户子女学费等。
四、强化宣教工作,营造浓厚的人口计生氛围。广泛深入地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婚育新风进万家”、“优质服务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做到送《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宣传资料***、送生殖健康知识***、送避孕药具***,营造全社会人人都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把经常性宣传教育与“5.29全国会员活动日”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会员活动日”、“世界人口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节日,协调各方力量,动员广大会员,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广泛开展协会宣传服务活动及文艺演出。发挥计生协会会员的优势,开办培训班,播放录相等形式,大力宣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生产生活技能知识,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五、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协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协会工作人员和会员骨干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