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2018年7月16日至7月2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一、收集意见和建议情况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布在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接收反馈意见和建议。
此次共收到1份反馈意见,来自电子邮件。
二、采纳情况
序号 | 具体意见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三)关于信息公开。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由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该条对于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的表述略显抽象,且棚改项目与公众切身利益有关,也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与参与的。建议是否可以将信息公开条款中区主管部门负责的内容明确化,并增加由区主管部门主动公开的事项。 | 不采纳 | 文中已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 |
感谢市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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