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经审批占用公共用地设置的警务幕墙交通站钟牌及报刊亭等临时设施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市监察支队、道桥处、绿化处:
当前,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城市道路、绿地上设置警务幕墙、交通站钟牌及报刊亭等临时设施的问题日趋严重,这些设施严重破坏了城市的景观,妨碍了市场公平,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根据市领导有关指示,决定对在特区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而占用公共用地设置的警务幕墙、交通站钟牌及报刊亭等临时设施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具体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从2008年5月13日至6月30日。
二、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1、公交钟牌。由市监察支队负责整治。
2、警务幕墙。设置在城市道路上的由道桥处负责整治,设置在城市公共绿地上的由绿化处负责整治。
3、报刊亭。待普查完毕后,由综合处牵头,市监察支队、道桥处、绿化处和各区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整治要求:
1、各责任部门要及时对有关违法行为逐条路段进行核查登记,以每处违法设施为单位对设置单位进行处罚,责令自行整改拆除,拒不自行整改拆除的,由各责任单位依法强制拆除有关违法设施。
2、各责任单位要将有关整治情况于6月30日前报送综合处汇总。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