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坪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石溪河综合整治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的公示
深圳市坪山新区水务管理中心申请石溪河综合整治工程规划选址,整治工程范围涵盖石溪河及其支流——担坑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工程、水质净化工程和生态景观工程。该项目可以提升坪山河流域整体形象和竞争力,有效改善流域水质和生态环境,鉴于此,对坪山河流域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是必要的。该项目申请用地面积共222923.60平方米,其中94493.50平方米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详见附图)。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现对该项目建设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至2013年5月12日。详细情况可登录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pl.gov.cn查询。公示期间,如对该建设项目用地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特此公示。
附图:石溪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详见http://www.szpl.gov.cn/xxgk/tzgg/csghgg/201304/t20130413_79393.htm
联 系 人: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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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