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深圳市汽车客运站功能定位实施办法(草案送审稿)意见的通知
各道路客运企业、各汽车客运站:
为应对解决道路客运市场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进一步优化班线布局,提升运输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管理需要,我委组织对《深圳市公路客运场站功能定位方案》(深交〔2007〕1076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深圳市汽车客运站功能定位实施办法(草案送审稿)》,现在我委网站“在线征集”栏目将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各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的意见。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3年10月11日前反馈我委。
联系电话:83799025;传真:83797431。
***:深圳市汽车客运站功能定位实施办法(草案送审稿)
市交通运输委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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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汽车客运站功能定位实施办法(草案送审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