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考志愿填报30日开始市教育局提醒考生准确掌握志愿填报方法与要求
珠海市2021年中考志愿填报工作30日启动,为进一步加强中考志愿填报管理工作,方便考生及家长准确掌握志愿填报方法与要求,市教育局针对中考志愿填报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对考生有相应资格要求
今年珠海市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30日-7月2日。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凭个人账号与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http://zhjy.zhuhai.gov.cn)填报志愿。7月1日下午5时30分关闭学生端自主招生志愿填报;7月2日下午5时30分关闭学生端其他志愿填报。
参加自主招生网上报名且通过自主招生学校报名审核的考生需在中考管理系统填报相应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不需要书面签字确认。
在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时,考生可在“第一批”处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其中,第1至第4志愿为统招生志愿,考生可以从市一中、市二中、斗门一中、市实验中学、北师大附中、市一中平沙校区、省实金湾学校、华师附中8所学校里选报4所;第5至第7志愿为指标生志愿,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从已选报的上述招生学校中最多勾选3所学校作为指标生志愿;第8至第10志愿限填报招生范围与考生户籍、学籍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
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勾选指标生志愿,录取时才有机会录取到对应学校的指标生。未勾选指标生志愿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相应学校的指标生。
此外,考生可在“第二批”[中职(含技工)学校]处填报6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8个专业,其中,第1至第4填报“三二分段”或五年制高级技工专业。已填报“三二分段”专业,还可以继续填报其他专业;第5-7指标生志愿的录取,不是按第5-7的志愿顺序录取,而是跟随相应学校的统招生志愿(1-4志愿)同步录取。
填报“三二分段”的考生在须达到已录取至某中职学校的前提下,由招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统筹确定具体专业录取名单。非“三二分段”专业的录取,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成绩、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安排。
珠海市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对考生有相应资格要求。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可被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珠海户籍往届生不得报考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珠海户籍往届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为合格性考试科目,不合格者不得被普通高中录取;随迁子女考生须具备报考公办普通高中资格方可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才能填报或派生已报考学校的指标生志愿。
如遇考生总分相同 采用同分同录取原则
各学校录取,分数优先,不分志愿主次,只按志愿顺序。遇到同分情况,若招生计划数末几位考生总分相同,则采用同分同录取的原则,即考生分数与志愿均相同,则被同一学校一并录取。
例如,考生成绩达到A校分数线,未填报A校志愿,不可以调剂录取到A校。考生成绩达到A校分数线、未达到B校分数线,志愿填报时,B校在A校前面,考生会录取到A校。考生成绩同时达到A校、 B校分数线,志愿填报时B校在A校前面,只能录取到B校。
志愿填报后,7月3日至4日为志愿填报确认时间,考生及家长须对本人的志愿填报表进行详细检查,并签字确认。
市教育局提醒广大考生与家长,家长在指导子女填报志愿时,应着眼于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成才观,不应局限于某一所、某一类学校,可结合考生自身条件和社会发展需求,综合考虑,报考适合自己的学校;珍惜权利、多报志愿,不同批次、不同类别的志愿都要填报,谨防出现仅报考一个批次、一个志愿的情况,以免志愿填报过高、过少,导致落选。
按所报志愿录取后,未按规定报到注册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