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港澳合作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
一、“十一五”时期珠港澳合作的回顾
“十一五”期间,珠海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精神,紧紧抓住《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及其补充协议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实施的机遇,积极开展珠港澳区域合作,推动珠港澳三地合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紧密合作关系。
(一)投资贸易合作跨上新台阶
改革开放以来,港澳地区一直是珠海最大的外资来源地、最主要的贸易合作伙伴。CEPA实施以来,尤其是“十一五”期间,珠海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往来更趋频繁。主要情况如下:
表1: 2005-2010年港澳资本在珠海投资情况(2010年数据为快报数,下同)
单位:亿美元、%
年份 | 合同利用港澳资本 | 实际利用港澳资本 | ||
金额 | 占全市合同利用外资总额的比重 | 金额 | 占全市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比重 | |
2005 | 13.8 | 59.4 | 3.8 | 54.6 |
2006 | 16.2 | ***.0 | 4.5 | 50.7 |
2007 | 16.4 | 63.1 | 5.4 | 48.8 |
2008 | 9.8 | 67.4 | 6.4 | 56.3 |
2009 | 2.2 | 46.8 | 7.8 | 66.2 |
2010 | 8.19 | 66.75 | 6.41 | 52.4 |
相互投资形势喜人。“十一五”时期,港澳地区在珠海的投资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10年,珠海实际利用港澳资本6.41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了68.68%。截至2010年底,珠海共有港澳企业2704家,占全市外资企业数量的78.22%。港澳地区在珠海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珠海企业赴港澳投资日趋踊跃。截至2010年底,珠海企业累计在港澳地区投资项目55个,投资金额9537万美元,涉及商业贸易、化工、生物制药、电子信息、航空营运和码头仓储等领域。
进出口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2010年,珠海与港澳地区进出口贸易总额为78.58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了111.8%。其中,出口金额为75.76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了122.82%。CEPA的实施,对促进珠港澳贸易往来作用显著。自CEPA实施至今,拱北海关共验放CEPA零关税货物7.1亿美元,关税优惠金额2.8亿元人民币,呈现连续增长态势。2010年拱北关区进口港澳CEPA零关税货物总金额达1.76亿美元,同比增长34%,关税优惠金额共***3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8%。
表2: 2005-2010年珠海与港澳地区进出口贸易
单位:亿美元、%
年份 | 进出口 | 出口 | 进口 | |||
金额 | 占全市总额 | 金额 | 占全市总额 | 金额 | 占全市总额 | |
2005 | 37.1 | 14.4 | 34.0 | 31.6 | 3.1 | 2.1 |
2006 | 60.0 | 18.3 | 56.7 | 38.2 | 3.3 | 1.8 |
2007 | 89.4 | 22.4 | 86.3 | 46.7 | 3.2 | 1.5 |
2008 | 99.8 | 21.3 | 97.1 | 45.9 | 2.6 | 1.0 |
2009 | 73.8 | 19.7 | 71.9 | 40.4 | 1.9 | 1.0 |
2010 | 78.58 | 18.07 | 75.76 | 36.32 | 2.82 | 1.25 |
(二)跨境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轨道交通方面,广州至珠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广州南至珠海北段从2011年1月起建成通车运营,珠海北至珠海站段正在加紧建设,规划延长线在横琴与澳门轻轨相接。桥梁方面,港珠澳大桥工程于2009年12月开工建设,珠澳口岸人工岛率先动工,桥隧主体工程已完成投标。机场方面,2006年2月,由珠海市汇畅公司与香港机场管理局授权的香港国际机场(中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并于当年10月1日开始管理珠海机场。五年来,珠海机场营运量不断创历史新高,2010年完成旅客吞吐量182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7560吨,运输航班起降16750架次,各项指标分别保持了年均31.2%、27.9%、25%的增长。航运方面,2007年7月,珠海九洲港与香港国际机场水上客运直接航线开通,将香港机场丰富的航班资源、先进的服务设施纳入珠海的交通大网络。口岸、通关方面,珠海横琴口岸联检楼落成,珠澳口岸实现开放时间同步,旅检通道于2007年5月恢复对外开放,客货车通道工程已重建竣工。横琴口岸客车通道‘一站式’验放系统建成运行,拱北口岸客车通道‘一站式’电子验放系统完成升级,实现海关、边检、检验检疫部门共用信息平台。拱北、横琴、九洲港、湾仔口岸共建成96条旅客自助查验通道,内澳过境货物监管、粤澳空陆联运、澳门水运货物经内地海运口岸转运进出境等通关模式得到进一步优化,CEPA项下进口货物的海关通关环节缩减至半小时以内,供澳鲜活产品达到“零滞关”。
(三)重点合作区域开发建设取得突破
横琴新区开发取得重大突破。2009年8月,***批准《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横琴规划》),横琴新区承载着“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的历史重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授权澳门特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迈出了珠澳合作开发横琴的第一步。目前,横琴新区已完成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通关、财税、土地、金融、产业和信息化等创新政策报批取得积极进展,市政基础设施、多联供燃气能源、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等项目相继启动。澳门大学横琴新校区建设有序开展。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筹建工作启动,进一步推进了珠澳两地的实质性合作。
珠澳跨境工业区建设进展顺利。我国第一个跨境工业区——珠澳跨境工业区于2006年12月开始运作,以发展工业为主,兼顾物流、中转贸易、产品展销等。跨境工业区内设专用口岸于2006年12月对外开放,是珠澳两地间唯一实行24小时开放的口岸。截至2010年底,工业区共引进企业118家,投资总额4亿美元,涉及纺织制衣、物流分拨、打印耗材、电子产品、制药、中转物流等行业。
(四)合作机制日益完善
珠澳直接交流合作平台建立。2008年12月,珠澳双方签署《关于成立珠澳合作专责小组的备忘录》,在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下成立珠澳合作专责小组,珠澳两地的交流和合作进入直接化和常规化阶段。2009年4月,珠澳合作专责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设立跨境工业区转型升级、城市规划与跨境交通研究、口岸通关合作三个工作小组,2010年珠澳合作专责小组会议新设珠澳环境保护合作工作小组,为具体推进珠澳合作项目搭建了新的沟通渠道和合作平台。
初步形成珠港澳全面合作格局。2009年4月,珠海市代表团访问澳门,两地高层就珠澳合作达成“基建对接、通关便利、产业合作、服务一体”四点共识,2010年新增“文化融合”内容。2009年12月和2010年8月,我市先后出台《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珠港澳更紧密合作的实施意见》、《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的实施意见》,并从2010年起制定落实珠澳协同发展的年度重点工作。在粤港澳合作框架下,珠海市已经初步形成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港澳事务局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积极推动,社会多层面共同参与的珠港澳合作工作格局。
(五)民生合作取得新进展
能源供应方面,珠海第三条供澳原水管于2008年12月通水,竹银水源工程于2008年12月动工建设,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工程整体完工后可增加4011万立方米的调节库容。从珠海站和拱北站向澳门供电的220千伏电缆线路正加紧建设。2010年珠海对澳供水6994万立方米,占澳门淡水供应的98%,对澳供电27.86亿千瓦时,占澳门用电量的71.45%。食品供应方面,2010年,珠海供港澳食用活畜禽297.1万头/只,水生动物1.2万吨,动物源性食品2538批,供澳蔬菜2.8万吨,水果1.8万吨,有力地保障了港澳的社会民生。
(六)旅游、教育、文体、科技等领域合作全面展开
旅游合作不断深化。2006年9月,澳门、珠海、中山签署了《中山、珠海、澳门旅游合作备忘录》,围绕“大香山旅游”概念,以“中山、珠海、澳门悠游珠江精华之旅”为主题,推出了一系列旅游产品,并多次联合到国外推介区域旅游线路。
教育合作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方面,目前珠海近1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接收了750多名港澳地区中小(幼儿)学生。职业教育方面,珠海市卫生学校与澳门镜湖医院、澳门同善堂药局和香港万全集团等机构合作,建立学生顶岗实习基地;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与澳门旅游学院开展了课程培训与技能认证合作、与香港旅游专业培训中心开展两地旅游专业学生互访活动。珠海广播电视大学设立了“澳门班”,已有2000多名澳门籍居民从珠海电大毕业或正在攻读珠海电大的成人学历教育。高等教育方面,第一所内地与香港高校联办的大学——北师大-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于2005年5月获国家教育部批准在珠海成立,已成功培养出两届具有国内和香港文凭的毕业生,并升格为一本招生的重点本科院校。
文体交流成果丰硕。港澳地区积极组团参加珠海市举办的元宵民间艺术大巡游、半程马拉松比赛等大型文体活动,珠海市粤剧团、珠海女子室内中乐团等文化团体也多次到港澳地区交流演出。珠澳两地合作举办了两届珠澳文化论坛,此外还共同组织了国际龙舟邀请赛、珠澳传统武术邀请赛等丰富多彩的体育赛事。
科技合作成绩突出。珠港澳三地的企业在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联合招标项目中多个重大攻关项目中标,名列全省地级市前茅。2006年12月,“香港——珠三角信息产业合作与交流中心”在珠海南方软件园挂牌成立。珠海市还依托港澳企业建立了3家省级工程中心,三地在数码开发利用、影视后期制作等领域的合作也有较大拓展。
“十一五”以来,珠港澳合作在国家及广东省的政策支持下,在珠港澳三地的共同努力下,在多个领域均取得了较大的突破。但总体来看,珠港澳合作仍存在合作互信有待加强、合作机制仍需完善、合作领域有待拓展等问题,需要珠港澳三地在进一步深化合作中逐步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珠港澳合作面临的新形势
(一)深化粤港澳合作上升为国家整体发展战略
随着CEPA及其补充协议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规划纲要》、《横琴规划》的出台,以及《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和实施,粤港澳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体系取得重大突破,粤港澳合作已从区域战略层面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为珠港澳三地的合作与发展提供了更高层次的制度保障以及更加丰富的政策支持,同时也为珠港澳合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粤港澳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珠港澳区域合作将在完善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模式、构建合作平台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推动粤港澳更紧密合作探索新路径。
(二)实现区域协同发展成为珠港澳三地内在需求
在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区域协同发展已是大势所趋。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珠三角及港澳地区需要不断加强区域合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地区分工,提升整体竞争力。“十二五”期间,香港要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必须要进一步加强与内地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合作,拓展经济新的增长空间。澳门要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迫切需要与周边地区合作,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珠海正面临特区扩容和新一轮大发展带来的新机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城市功能合理优化、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建设都需要进一步发挥港澳地区的经济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珠港澳三地合作,可以扬长补短,实现错位发展,达到互利共赢。
(三)重点区域开发及重大项目建设为三地合作搭建现实平台
以横琴岛开发和港珠澳大桥的建设为契机,珠港澳合作迈向新的阶段。作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横琴新区将充分发挥珠港澳三地在人才、技术、市场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优势,推动三地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港珠澳大桥的建设将开辟珠江口西岸地区与香港之间的东西向陆路通道,使香港的经济影响辐射至珠三角西岸更为广阔的经济腹地,推动珠海成为香港与珠江口西岸地区人员、货物、资金往来的枢纽,增强珠海在珠江口西岸地区的集聚力和辐射力,并将加快推动珠港澳三地更紧密合作格局的形成。
三、“十二五”时期珠港澳合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十二五”时期珠港澳合作的指导思想
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CEPA为基础,全面落实《规划纲要》、《横琴规划》、《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围绕推进珠澳协同发展和构建珠港合作伙伴关系的目标,按照“互利共赢、平等协商”的原则,以港珠澳大桥建设和横琴新区开发为动力,以产业合作和城市功能衔接为重点,推动三地发展规划相互衔接、基建设施统筹协调、产业布局错位发展、城市功能相互支持,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珠港澳都市圈,进而服务珠中江经济圈建设,带动阳茂湛等粤西地区发展。
(二)“十二五”时期珠港澳合作的战略定位
作为广东与港澳地区最紧密结合的区域,在“十二五”期间,珠海与香港和澳门的合作,可以定位为:
1.探索粤港澳紧密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
充分发挥横琴地处粤港澳经济板块结合部的区位优势,大力推进珠海与港澳地区的协同发展,加强三地在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合作,率先探索建立合作方式灵活、合作主体多元、合作渠道畅顺的新机制,为进一步发展广东与港澳互助、互补和互动关系探索新路径。
2.带动珠江口西岸发展的增长极
推动珠海与港澳地区的互补协作,广泛吸纳国内外优质资源,发挥港澳地区对珠江口西岸地区的经济带动作用,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功能布局,形成产业集聚高地,推动珠中江港澳都市圈产业的整合与升级,通过高技术的转移、扩散和外溢效应,打造广东省新的增长极,促进珠江口西岸经济新的发展。
3.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
以科学发展、先行先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横琴新区、跨境工业园区为载体,继续承担全国改革创新“试验田”的历史使命,全面推进通关制度创新、科学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和合作模式创新,力争率先在改革开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提供有益经验。
(三)“十二五”时期珠港澳合作的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深化珠港澳更紧密合作,通过完善合作机制、推进经济一体化、实现基础设施对接、共建优质生活环境,初步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珠港澳都市圈。
——合作机制。到2015年,珠港合作机制基本建立,珠澳协同发展全面展开,区域合作实现平等化、常规化、全面化。
——重大项目。港珠澳大桥关键性工程、广珠城轨延长线、拱北及横琴口岸等跨境基础设施网络初步建成。口岸建设和通关便利得到进一步提升。横琴开发和粤澳合作产业园区取得重大进展,跨境工业区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产业合作。旅游、会展、物流等产业发展优势得到凸显,中医药、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等新兴产业行业地位得到提升。积极承接港澳服务业辐射,珠海的服务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3%以上,2015 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到60%以上。
——功能衔接。环保、卫生、教育、文体等社会管理领域合作进一步深化,城市功能有效衔接,优质生活圈初步形成。借鉴港澳先进的城市管理经验,推进珠海作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建设成效显著,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珠中江澳融合发展初显成效。
四、“十二五”时期珠港澳合作的重点任务
(一)积极推进珠港澳城市功能衔接
1.加强城市规划合作
(1)在珠海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港澳因素。在珠海新一轮城市规划中,进一步加强珠港澳在战略层面的规划衔接以及工作层面的信息交流。以粤港澳合作发展战略为导向,加强珠港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沟通和协调,以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带动珠港澳经济社会合作的全面发展。
(2)启动编制珠澳协同发展规划。在加强“珠海城市总体规划”与“澳门总体城市设计研究”编制协调的基础上,加强珠澳两地在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口岸通关、公共服务、产业布局、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统筹规划,研究与编制各专项规划,统筹具体合作项目,共建珠澳国际都会区。
(3)探索开展珠中江港澳基础设施一体化研究。以交通基础设施对接为重点,加快推进珠中江与珠港澳两大区域的合作对接。研究探索珠中江港澳交通大格局规划,充分发挥珠海空港和区域交通枢纽作用,建设珠江口西岸地区连接港澳的客运、物流和水上旅游枢纽中心。
2.推动跨界交通基础设施对接
(1)积极推进港珠澳大桥建设。制定并完善与港珠澳大桥交通对接的方案,细化港珠澳大桥珠海落脚点的功能布局、基建设施位置及各种交通运输工具的行车路线方案,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内联珠三角及内陆腹地、外联港澳的立体交通格局。将大桥与城市各组团及产业园区紧密联系起来,积极开展大桥口岸及沿线的物流、旅游、商贸、房地产等主要配套产业的规划和布局,充分吸引港珠澳大桥带来的各种资源要素向珠海各产业园区集中,促进大桥经济的形成。
(2)加快推进珠港澳交通一体化。发挥港口、机场、口岸三大枢纽节点作用,以港珠澳大桥珠海侧连接线、横琴岛对外交通路网建设为带动,重点推进广珠城际轨道延长线、广佛江珠城际轨道延长线、广珠西线高速公路的衔接、西部沿海高速公路月环至南屏支线延长线等大型跨境交通项目。推动澳门实现与整个珠三角地区的“无缝换乘对接”,形成以珠海口岸为枢纽,连接港澳和珠三角地区的轨道交通网络和高速公路网络。加强珠海与澳门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衔接,探索推动公交体系直通直达。
(3)继续保障对澳供水、供电、供气。推进竹银水源系统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探索珠澳供水与珠海、中山、江门城市供水水源一体化衔接,完善珠澳供水设施,提高珠澳供水系统调蓄能力和保障能力,保障对澳供水安全。推进横琴多联供燃气发电项目和横琴岛至澳门氹仔220KV电缆线路建设,增强对澳供电能力。加快高栏港LNG项目建设,扩大南海天然气就近向横琴和澳门供气,并与广东省天然气主干网连通。
3.构建区域空海港立体交通运输网络
(1)深化珠港澳机场合作。在五大机场合作的基础上,加强与港澳合作,共同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珠海机场开通国际口岸,为港澳机场提供备降、维修、培训等航行配套服务。 加强珠港澳航空联运合作,进一步完善珠海机场与港澳机场之间的水陆客运通道和货物运输通道,共同争取扩大并合理配置本区域的航线,扩大整体区域内的客运流量。重点拓展珠海机场的货运渠道,把珠海机场建设成为全球性的航空货运结点。推进三地机场人员培训、机场建设运营管理、商业服务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2)整合区域港口资源。突出港口在珠港澳合作中的重要地位,提高珠海的港口运输能力和使用效率,为香港、澳门旅游、客运服务,适时发展远洋集装箱干线运输,打造国家综合运输体系重要枢纽。依托高栏港作为优良海港的天然条件,实行差异化发展战略,推动港铁联运,建设油气化工品、煤炭、矿石等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为重点的现代化多功能综合性港口。积极参与珠三角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发挥珠海西江出海口门户的优势,统筹江海联运。
4.深化口岸合作
(1)加快口岸设施建设。加快拱北口岸改扩建工程,调整珠澳跨境工业区口岸功能,将拱北口岸供澳鲜活产品车辆转至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出境。加快横琴口岸二线规划建设,实现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之间互通。推动开展连接珠海湾仔与澳门妈阁轨道站河底行人隧道的可行性研究。加强三地在口岸规划布局和建设改造方面的协调配合,加强口岸综合配套服务功能。
(2)创新口岸通关模式。珠澳共同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建设,试点实行与珠澳口岸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积极探索查验部门联合查验或查验结果参考互认。通过完善企业风险管理、实行货物监管前推后移、推广无纸报关等新型监管模式,促进现代物流和人员更加安全快捷的跨境流动。逐步延长通关时间,争取拱北、横琴口岸实现24小时通关。探索一次性临时过境车辆管理,协商制定澳门机动车进出横琴(仅限在横琴行驶)的管理办法。
5.加强信息网络合作
(1)加强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的普及渗透,做好边界地区无线电频谱协调工作,加强电信监管和应急通信保障合作,促进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网络以及数字电视广播共同发展。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合作,共同推动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应用,建立互通共享的电子商贸信息服务平台。
(2)探索降低通信资费。支持珠海电信运营商与香港、澳门电信运营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探索电信网络运营模式一体化,推动降低区域内长途资费与移动漫游资费。以横琴为试点,降低通信结算价,享受同城待遇,率先在横琴实施粤港澳三地电子证书互认应用。
(二)加快推进横琴岛开发建设
1.推进政策体系及合作机制建设
(1)落实横琴新区各项配套政策。以建设“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为目标,落实《横琴规划》及《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的各项相关配套政策,大力推进通关制度创新、产业管理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探索建立与横琴新区定位相匹配、与港澳自由港政策相适应的经济发展体制,加快横琴新区的开发建设。
(2)建立和完善横琴开发合作机制。在珠澳合作机制下,推动建立横琴新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直接沟通的协调机制,探索设立珠澳横琴开发联络协调委员会等协调机构,就横琴开发重大问题和具体事项进行直接沟通。参照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和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合作模式,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合作机制。搭建民间协会、企业商会交流合作平台,拓展民间参与的渠道和领域,推动澳门中小企业参与横琴开发。
2.培育横琴新区的现代产业体系
(1)承接港澳服务业拓展。加紧落实更加开放的产业和信息化政策,支持横琴争取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优惠政策。按照“面向国际,优先港澳”的原则,积极承接港澳金融、物流、会展、旅游、酒店、娱乐等现代服务行业的扩展辐射。共同拓展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科技研发、专业服务、服务外包等新型行业,形成以产品研发、品牌设计、文化创意、高端人才培养、专业服务、会议商展等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体系,建设区域性商务服务基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打造区域购物天堂和消费服务中心。
(2)开展金融合作创新。根据***对横琴金融创新政策批复意见的精神,制定促进横琴新区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先行先试,抓紧落实,推动粤港澳金融业的合作与发展。率先在金融业务、金融机构准入、金融市场、金融产品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建设金融创新示范区。在外币离岸业务、多币种土地信托基金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设立横琴多币种产业投资基金。探索在横琴开展个人项下人民币与澳门元、港元在一定额度内的双向兑换试点。探索在横琴推广使用多币种金融IC卡。
(3)加快建设中心商务区。依托港澳的开放优势,引进大型企业在横琴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区域营运中心和出口采购中心等。推进横琴口岸服务区项目、会展商务组团项目、中航通飞总部组团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市民中心广场、地标性建筑、文化娱乐设施等公共服务中心项目。
(4)大力推进联合招商工作。加强珠澳、珠港投资促进机构间的合作,共同研究制作投资指南,有针对性地联合开展横琴投资推介会。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推广横琴发展商机。加强在欧美日韩大型跨国公司及世界500强,以及国内大型央企和科技型民企的联合招商推介力度,加强在总部经济建设上的合作发展。
3.加快推进重点合作项目建设
(1)共建粤澳合作产业园区。组建粤澳合作产业园开发公司,分步实施建设面积约5平方公里的粤澳合作产业园区,重点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文化创意、教育、培训等产业,促进澳门产业和就业的多元发展。推动成立粤港澳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合作开发文化创意产业园。以十字门中央商务区为平台,推进发展相互配合、错位发展的特色会展业。结合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建设,加快推进休闲度假项目合作,引进港澳投资者合作发展高品质旅游休闲度假项目。
(2)推进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建设。围绕3年内建成启用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的目标,加强统筹与协调,高标准完成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保证澳门大学新校区如期建成使用。
(3)推进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配合澳门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强化项目招商引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等服务,吸引日本、韩国等国内外高端医药企业总部聚集,打造国际中医药产业基地、绿色道地药材和名优健康精品的国际交易平台。加强两地生物医药科技合作,共同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及规律的中成药开发、检测的产业化标准。加强相关认证制度及品牌建设,提高中医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发展国际中医药服务贸易,拓展欧盟、东盟与葡语国家市场。加强珠澳中医药人才培养合作,共同举办中医药产业发展研讨会和交流会。
4.开展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借鉴港澳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先进经验,引入港澳社区、市政、交通等方面的管理方法,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争取在社会管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创新政府组织体系,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咨询委员会运行程序,建立健全听证会、座谈会、旁听会等协商民主机制,激活公民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把政府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上,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社会管理模式,建设优质共享的社会服务体系,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深化拓展珠港澳现代服务业合作
1.加快金融业创新合作
(1)加强跨境业务合作和金融智力合作。积极吸引港澳银行、证券及期货、保险和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来珠海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依法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和组织。支持港澳人民币业务发展,共同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积极吸引港澳金融机构在珠海设立金融备份中心、数据处理中心、软件开发中心、理财中心、培训中心等后台服务中心。支持三地金融培训机构和人才的交流合作,推动金融从业人才资格互认。加强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标准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反假币、反洗钱合作。
(2)创新融资渠道。借助港澳的银行开展银团融资,投资跨境基建及横琴开发。支持在珠海注册的港澳企业在内地银行市场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探索与港澳资金合作创立产业基金,引进港澳基金管理团队,投资珠海本地大型项目。积极引进港澳尤其是香港的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珠海的创新性、成长性企业,促进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发展。支持珠海有条件的企业通过香港上市直接融资。
2.稳步推进旅游业合作
(1)拓宽珠港澳旅游合作领域。加强珠港澳三地旅游布局规划衔接,深化在休闲旅游、商务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等领域的合作,构建休闲旅游黄金线路。推进珠中江地区与港澳旅游业对接,共同设计推出珠中江港澳一程多站联线游。利用广东“11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以及横琴通关模式创新,大力开拓港澳客源市场,吸引国际高端游客。重点引进港澳投资发展农业观光休闲旅游业务,以台湾农民创业园、斗门北部生态农业园和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为主要载体,把珠海打造成为港澳居民重要的休闲观光旅游基地。
(2)建设水上旅游中心。推进珠海游艇俱乐部建设。简化口岸联检手续,鼓励港澳游艇入籍珠海和进入珠海游览、驻泊、消费。探索在横琴环岛及横琴与万山群岛间划出特定海域作为游艇自由航行区,鼓励港澳资本投资建设海岛游艇俱乐部。开展与香港邮轮母港的挂港合作研究,积极规划建设国际邮轮运输中转作业基地。
(3)推动旅游行业管理标准衔接。深化旅游行业协会交流机制,推进行业管理标准衔接。建立珠港澳旅游市场监管和投诉处理协调机制,建立旅游质量管理、旅游投诉和应急事件处理热线电话,实行预警预报及重大事件通报制度。互通共享旅游市场监管信息,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顿,打造安全、文明、诚信、健康的珠港澳区域一体化旅游目的地。
3.大力加强物流业合作
(1)打造珠江口西岸地区客货运枢纽。以港珠澳大桥建设为契机,完善口岸配套枢纽站场的建设,形成口岸客货快速集疏运系统。大力发展机场货运,研究吸引国际著名物流企业进驻,推动航空物流发展,打造区域性航空物流中心。积极推动港口战略转型,规划建设国际油轮运输中转作业基地,建设以大宗散货和外贸物流运输为主、客货兼顾、内外贸结合、商工贸并举的综合性港口。
(2)推动珠港澳三地建立物流业发展交流机制。鼓励业界逐步统一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标准,加强物流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加快信息技术在物流业的应用。加大对港澳物流业的开放程度,推动三地现代物流企业开展合作,加快物流标准化建设。利用珠海的特殊监管区域、海关保税监管场所以及澳门自由港的政策优势,构建珠澳物流联盟,打造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
4.全面推进会展业合作
(1)联手打造会展品牌。以会展行业协会牵头搭建业界合作平台,积极推动三地会展业界在资讯宣传、办展、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简化展品通关手续,大力吸引港澳和国际会展业者来珠发展。推动建立会展联盟,制订区域行业规范和标准。联合申办国际知名展会和综合展会,采用三地同期会展、联合会展、巡回会展等展览方式,结合国际性会议与商业化展览同步、国际性展览配套研讨会和专题会等运作模式,形成会展产业的积聚效应。
(2)发展区域特色会展。发挥中国(珠海)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游艇展、打印耗材展等品牌影响力,与港澳先进的会展配套设施及经营管理模式结合,打造区域会展品牌。推进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国际会展中心建设,与澳门路凼填海区会展业相互配合,形成会展集群,建设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充分发挥珠海保税区和珠澳跨境工业区的保税功能优势,建设国内外两个市场的区域性保税商品展览、展示、展销平台,促进特色会展业发展。
5.积极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合作
(1)培育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制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和投融资扶持政策。吸引港澳知名创意企业来珠海设立动漫产品后期制作中心、分支机构或内地总部,引进港澳和国际的文化、设计人才。鼓励珠海文化创意企业通过港澳“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把珠海发展成为港澳创意产业的试验基地及实现规模化生产的基地,共同培育区域性文化创意产业集群。
(2)形成数码影视演艺产业链。以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方文化产业园、南方影视基地为重点,积极吸引港澳影视机构来珠海拓展业务,拍摄制作影视和动漫节目。加强珠港澳三地在知识产权、出版发行、演艺设计、数字影音、后期制作、动漫游戏、软件开发等文化项目的交流与合作,着力推动珠港两地合作发展数字网游、文化休闲娱乐和现代传媒产业,组建广播影视演艺节目和营销网络,形成珠港澳演艺大市场。
(3)发挥文化创意产业的关联提升效应。根据珠港澳的行业特色,鼓励文化创意产业与珠江口西岸地区的产业升级需求相结合,以工业设计、会展设计和动漫设计等为重点,提高珠海传统制造业的文化附加值。加强工业设计产业合作,引进香港工业设计服务, 共同培养工业设计等技能型人才,联合开展教育培训、成果推广、项目建设,推进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
6.大力开展专业服务合作
(1)鼓励商务服务和专业服务合作。落实CEPA及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先行先试政策措施,积极发展商务服务,推动开展专业资格互认工作,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依照相关规定到珠海开办会计、法律、管理咨询、中介等专业服务机构。对港澳现代服务业项目给予与内资企业同等财政专项配套资金扶持和税收、信贷担保、贴息等优惠政策。
(2)打造区域服务外包品牌。积极推动珠海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争取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保税监管试点工作。鼓励珠海服务外包优势企业转接港澳企业的发包,联合港澳相关机构开展国际招商,共同承接全球软件开发、金融后台、研发设计、数据处理等服务外包业务。着力吸引国际先进企业来珠海开设外包服务企业,促进珠海专业服务国际化。
(四)大力加强珠港澳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合作
1.建立珠港澳自主创新合作机制
(1)完善科技合作协调机制。联合开展珠港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制定科技合作计划。以珠海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大学园区为平台,进一步深化三地在科技人才培养、科技资源共享、科技研发协作等方面的合作。探索建立珠港澳“科技创新基金”,支持三地科技合作项目经费跨境流动,降低科技服务项目交易成本。
(2)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和扶持三地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创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共同研究核心电子器件、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系统软件、转基因新品种、新药创制等核心关键技术。鼓励三地的科研机构和高校与工业园区及企业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源和人才源,提升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
(3)探索共建科技合作中心。探索珠澳共建科技合作中心,共同培养人才、开展技术研发、培育科技产业,共建珠江口西岸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探索在香港建立珠海科技合作中心,借助香港发达的中介服务体系,促进珠港科技合作、吸引科技风险投资,开展技术转让和市场开发等工作。鼓励优秀高新技术企业到香港创业板上市,推动珠海发展成为香港高新技术的成果转化基地。
2.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
(1)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新能源合作。联合港澳承接国际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扩展,共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促进珠海高新技术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重化工业等产业发展。共同发展清洁能源,高起点谋划与港澳企业LNG合作项目,推动三地合作筹建天然气电厂替代燃煤、燃油发电机组,推动珠海成为港澳的能源合作基地。
(2)深化航空产业合作。以机场合作为基础,以珠海航空产业园和中国(珠海)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为重点,大力推动珠港澳合作发展航空物流、维护保养、航材销售等航空业务。吸引港澳企业来珠海发展航空产业,联合开拓公务机、直升机、小飞机业务,形成珠港澳航空产业链。联合港澳开展国际招商,吸引国际知名航空会展、教育培训和运动娱乐的专业机构、企业落户珠海,合作发展通用飞机制造以及飞机维修、飞行员培训、展示展销等航空运营服务产业,培育通用飞机消费市场,推动珠海航空制造业发展。
(3)加强游艇产业合作。利用香港的国际游艇展平台,引进世界知名游艇企业和配件企业落户珠海,吸引游艇设计团队和运营机构来珠发展,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完善并促进本地游艇产业链向高端发展,形成区域性的游艇生产基地。珠港澳联合开展国际、国内游艇产业相关标准的制定和研发,共同建立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五)充分拓展珠港澳社会管理和民生福利合作
1.拓宽社会管理合作范围
(1)加强社会管理合作。学习和借鉴港澳在社会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积极推进珠海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多主体合作治理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建立政府机构与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混合应急治理模式,培育发展营利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提高珠海的城市管理及社区管理水平。引进港澳在交通管理先进经验,提高珠海的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以及各专业群体的对口交流,促进三地社会民生、专业服务等领域的合作。联合防御城市自然风险,加强跨境防洪排涝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协作。
(2)深化法律事务和警务合作。进一步落实粤港澳警务合作暨珠澳口岸警务协作机制,加强个案协查,积极参与粤港澳警务信息平台建设,畅通联络渠道。加大联合打击跨境犯罪力度,加强维稳、反恐、边防、消防及应急交流合作。定期举办珠澳警务论坛,提高应急联合处置能力。支持法律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律师跨境咨询业务,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2.改善珠海的营商环境
(1)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开展信息共享、执法协作、人员交流培训等合作,完善珠港澳知识产权案件执法协作处理机制,建立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共同打击跨境侵权违法犯罪行为。探索成立由珠港澳三地代表共同组成的“珠港澳知识产权保护协助委员会”,制定适用于三地间开展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助的规范性文件,并办理三地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助事务。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交流、教育及研发合作,开展“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知识产权研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及民间组织机构交流等活动。
(2)推进珠港澳消费维权领域合作。围绕“粤港澳消费维权合作宣言”,建立珠港澳跨境消费投诉案件转办快速处理机制的“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跨境证据收集、调查调解、赔偿给付等工作流程,方便、快捷地为港澳和国际游客服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3)
加强人力资源和劳务市场合作。 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互认制度,建立专业资格联合考试机制,扩大免试互认科目,推动技能类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互认互通,探索实施“一试三证”,联合引进国际职业标准和认证体系。积极加强人力资源合作,推动人才信息资源共享,逐步相互放开劳务市场,保护跨境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市场互补。
3.加强区域生态合作保护
(1)加强环境监测和保护。参与评估粤港澳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整体空气质量的影响。完善区域环境事故预警、应急和污染联防联治制度,率先执行更加严格的机动车船舶排放标准。创新流域整治的合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推进跨界河涌的治理,共同保护近岸海域水质,合作开展珠江口海域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与海洋珍稀水生动植物保护。加强跨界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廊道的建设,共同建设珠江口白海豚保护区和红树林保护区,加快环珠江口跨境区域绿道建设。
(2)共同推进清洁生产。共同开发及推广再生能源,深入推进清洁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合作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共同倡导低碳经济。鼓励港澳企业参与推进开发利用以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天然气为主的低碳能源和节能、长效、环保和可回收的低碳原材料和新材料。
4.深化公共卫生和医疗合作
(1)强化公共卫生领域合作。建立珠港澳检验检疫合作机制,广泛开展进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口岸卫生检疫与卫生监督、传染病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邮寄物检疫等方面的信息交流,推动技术合作与工作互动。通过珠港澳三地联防联控和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区域内传染病的预测预警能力。加强三地医务人员的互动与技术交流,提升医疗攻关水平。
(2)促进药品与食品安全合作。积极推进“珠港澳公共卫生技术合作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药品食品、农产品卫生事件互通协查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体系,提高共同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对供港澳食畜及其产品、水产品、水果、蔬菜、花卉等种植场、养殖场源头的监督管理。加强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检验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3)进一步开放医疗市场。根据CEPA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适当放宽港澳医务人员在珠海市跨境执业限制,建立医务人员异地执业机制。推动港澳医疗机构通过合作、合资、独资方式来珠海设立医院及医药医疗保健机构,积极争取三地合办的医疗机构可零关税进口中医药品和器械。鼓励港澳公立医院与珠海医院合作,为港澳居民提供医疗服务。推动港澳医院与珠海市的医院点对点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为有转诊需求的病人提供快速就诊通道。探索三地商业保险建立跨境费用结算制度的可行性。
5.推进教育培训合作
(1)深化高等教育合作。提升珠港澳高教合作层次,扩大互招学生规模,尝试推动高校学分互认。通过三地高校合作申报项目、专业培训合作,推广学院合作、学生交流等方式,加强在相关专业学科和科技攻关方面的合作,为现代服务业、航空产业、绿色能源、生物技术等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2)开展职业培训教育合作。充分利用澳门、香港高等教育资源,在具有区域特色的旅游管理、商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管理等专业加强合作办学,建立职业教育师资交流制度,鼓励港澳投资者在珠海建设职业教育培训基地,为三地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水平的技术人才。
(3)加强基础教育合作。把港澳地区子女在珠海接受义务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规范港澳地区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程序等政策。继续开展中小学培训交流合作,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观摩研讨活动,推动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资源相互开放,提高教学水平。
6.提升文化体育合作
(1)推动文化体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文化强市战略,积极引入港澳因素,利用港澳的资金、管理理念和营销网络,参与建设和提升珠海文化产业发展的水平。开发更具吸引力的文化产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合作,拓展文化消费市场。促进三地文化体育活动相互延伸,共同组织实施有影响、高水平的珠港澳主题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完善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的文化内涵。
(2)充分发挥珠澳文化相融优势。发挥“珠澳中西文化走廊”的作用,继续办好珠澳文化论坛,以文化项目合作为载体,共同打造中西文化交流平台。联合澳门开展与葡语国家的文化交流,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挖掘珠澳两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两地共有的文化品牌。增强区域居民的文化认同感,提升优质生活圈的凝聚力。
(六)大力促进珠澳跨境工业区转型发展
1.强化跨境工业区的通关便利优势
支持创新监管模式和通关手段,采用备案制,借助电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两地联检部门“信息互动、单证互认、查验结果互认”。探索推动实现货物在跨境园区内自由往来,发挥跨境工业区24小时通关的便利优势,促进跨境工业区真正发挥“跨境”的政策和功能优势。
2.推动跨境工业区转型升级
支持珠海园区的功能定位向“以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打造国际高端消费品贸易平台为主,适度配套发展相关工业行业”转型,加快提升园区产业层次。支持珠海园区重点发展以高端物流、服务外包、展览展销、中转贸易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适度发展金融服务、酒店及展览服务、文化创意、信息服务、研发等配套产业,建设现代物流商务园区。着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和总部经济,支持在园区建设物流综合服务中心,打造高端消费品进入中国大陆市场的贸易平台。
五、“十二五”时期珠港澳合作的保障措施
(一)细化分解任务
充分发挥珠港澳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珠港澳合作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各区(经济功能区)、各部门要围绕珠港澳合作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把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和内设部门,制定完成目标任务的时间表,形成全面推进、争取主动、深化合作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定期对各单位落实工作进行督查,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报督查结果,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统筹协调
各区(经济功能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研究梳理珠港澳合作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支持的事项,认真做好与省各项规划的衔接,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与周边地区的规划衔接协调和互动合作,积极主动地做好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沟通衔接,善用港澳因素加快推进珠海发展。
(三)创新合作机制
建立健全珠港、珠澳行政首长沟通联系机制,加强珠港、珠澳合作重大事项沟通交流。在粤港、粤澳联席会议制度的框架下,继续完善珠澳合作专责小组机制,进一步发挥珠澳合作专责小组会议和各工作小组的作用,形成行政首长决策、专责小组策划统筹、政府部门组织实施、联络员单位督查反馈的多层次合作机制。积极探索珠港两地合作模式,推动建立珠港交流合作机制。
(四)强化政策研究
增强港澳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提高港澳工作的创新性、应用性。重点加强对《规划纲要》、《横琴规划》、《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等重大政策的研究。加强对横琴新区开发及服务业先行先试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的研究。积极开展吸引港澳投资优惠配套政策的研究,推动有利于三地合作开展的政策措施的出台,促进珠港澳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五)开展形象宣传
根据珠海发展战略要求,依托港澳国际性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珠海整体形象宣传,重点加大对珠海城市及产业发展状况的宣传,增进港澳居民和外国友人对珠海的了解,逐步改变外界对珠海休闲旅游城市的单一功能定位,提高珠海的国际知名度和吸引力,为拓展三地合作领域创造商机。
(六)推进民间合作
建立健全珠港澳三地民间合作机制,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联系,支持珠港澳工商企业界、专业服务界充分利用CEPA及其补充协议、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构建的平台,加强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宽珠港、珠澳学术界和企业界之间的合作渠道,通过定期举办各种研讨会、展览会、信息交流会等途径,为三地学术界、企业和行业之间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形成三地紧密交流、合作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