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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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近期,澳门特区政府将调整内地居民赴澳门出入境措施:
一、从2008年8月1日起,内地居民首次持护照过境澳门的逗留期限由14天缩短为7天;对持护照过境澳门未前往外国的人员,再次持护照入境澳门允许逗留2天,第三次将被拒绝入境。
二、从2008年9月1日起,对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赴香港签注而无澳门签注的内地居民,不再允许由香港进入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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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8:57:4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