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深圳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各区文化(体)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有效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我市开展了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选工作。经各区推荐、申报、专家评审,拟定了第一批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手工艺、传统医药、民俗等5大类18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市文化局将在深圳文化网(www.szwen.gov.cn)和深圳群文网(www.szmassart.com)向社会公示,请各区根据传承人的具体情况,在其所在单位或适当范围(没有具体工作单位的)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08年6月5日前向市文化局提出。
受理单位:深圳市文化局社会文化处
联系地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
邮政编码:518034
电话:82002305 ;电传:82002303
电子邮箱:shenzhenld@163.com
二O 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