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去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近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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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从“注重调解过程甚于调解结果”到“全员调解、全程调解”,珠海法院系统调解理念的进步促进了调解实践的进步。2008年珠海法院系统民商事案件的平均调撤率达到39.4%,比2007年的29.3%足足高出10个百分点,更好地发挥了民商事审判调节市场、化解矛盾的作用。
自200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提出“注重调解过程甚于调解结果”理念后,2008年该院又创新性地提出了“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的新理念,全院从院长到庭长、法官以至书记员都承担起调解责任,开展了争当调解能手、争创调解先进集体的竞争活动,还出台了十四条提高调撤率的硬措施。法院系统还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中,与上述机关相互配合共同促进案件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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