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深安办〔2013〕37号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根据《中央宣传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和省安委会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广泛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为创造“深圳质量”、建设“幸福深圳”提供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13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深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吕锐锋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张文、副秘书长李一康担任,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一名分管领导任委员会委员。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区(新区)、各部门、有关行业和企业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并承担部分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五、活动内容和分工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工作会议。5月31日(周五),***安委会、省安委会将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随后,我市将召开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工作会议,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市领导出席并作动员、部署。(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参加)
(二)媒体刊播市领导署名文章。6月3日(周一),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市领导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及深圳卫视《深视新闻》公开发表关于安全生产的署名文章,号召全市深入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安委办负责,市报业集团、广电集团配合)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周”、“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9日)。运用联合执法、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方法,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结合执法过程大力宣传安全法制、安全知识,做到执法与宣传同步,管理与服务同行。组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从业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结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降压各类事故。(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及新区安监部门负责;市安委办综合协调)
(四)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日至16日)。通过摆设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安全文艺演出、公益电影播放以及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等多种手段,深入社区、企业,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知识、职业卫生、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举办全市安全知识竞赛,选拔优秀队伍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发动辖区、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举办的“全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试题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全国总工会网站)。(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及新区安监部门负责)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结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通过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完善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预案体系。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识灾、辨灾、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共救能力。(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属各大企业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以“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为主题,以开展班组安全建设与管理成果总结和展示活动为载体,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进程;重视职工安全健康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职工安全卫生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加强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源点的控制,深入开展群众性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排查活动。(市总工会牵头落实)
(七)举办青年安全生产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广东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发动青年员工、义工(志愿者)为安全文化献计献策;将分布在大街小巷的U站作为宣传普及公共安全应急常识的窗口。(团市委负责)
(八)大力开展交通、消防安全专项活动。推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出行意识;组织开展针对客运驾驶员和道路养护及交通设施业务的专题安全培训;加强泥头车路面管理,整治泥头车违法行为;组织消防志愿者“走万家·送安全”,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警局、市公安消防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九)加大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宣贯力度。结合《***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广东省、深圳市相关实施意见,着重针对全市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及建筑施工单位等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宣贯、执法工作,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市经贸信息委、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开展禽流感疫情应对及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紧密联系实际,向社会大众普及禽流感预防与应对常识,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及时披露最新疫情防控工作动态;督促企业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做好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改善劳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减少职业病发生。(市卫人委负责)
(十一)开展“平安校园”活动。临近暑期,重点开展学生防范溺水事故的宣传活动,视实际情况组织校园防震防火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广大师生的应急处置能力。(市教育局负责)
(十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开展游乐设施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市民参观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安排专家讲解电梯安全应急知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三)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专题宣讲、知识竞赛、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向市民群众大力宣传水、电、油、气等“城市生命线”的安全常识。(市经贸信息委、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深圳供电局、水务集团、燃气集团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四)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安全宣教活动。在旅游景区、大型商场、市政公园、娱乐场所、地铁公交站点、机场客运码头、通关口岸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挂图、播放视频、发放资料、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教活动,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市经贸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文体旅游局、市城管局、市口岸办、机场集团、广深铁路公司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五)利用各类安全教育基地开展宣教活动。积极发挥市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馆、福田区香蜜湖社区安全教育中心、宝安区(龙华新区)安全教育屋和全市各消防站“实景模拟、互动体验”的宣教优势,集中开展好、组织好市民群众、中小学生、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活动。(市应急办、市教育局、市公安消防监管局、市公安武警消防支队,相关区安监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六)刊播一系列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积极发挥各自宣传优势,借助短信平台、新闻媒体、户外广告、官方网站及微博微信,推送安全公益短信、安全小常识、安全类影像作品等,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市委宣传部指导,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策划,突出特色。“安全生产月”活动已在全国各地连续开展了十二年,各区(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精心策划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的各项活动内容,与全年的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同步推进,
(三)层层部署,抓好动员。各区(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全市和本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部署及时印发所属街道、社区和相关单位,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加强对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促指导。
(四)科学组织,抓好落实。各区(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提高各项活动组织工作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确保活动重心下移,宣传关口前移,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五)统筹协调,强化考核。各区(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及时向市安委办反馈活动信息,并做好资料收集。市安委办将对各区(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作为年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保障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务请各区(新区)、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做好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计划、总结工作,于5月17日和6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及有关活动图片,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综合各单位情况后向国家和省安委办报告。对逾期不报的单位尤其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市安委办将予以通报批评。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