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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府(增)征〔2020〕19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增)征〔2020〕19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0〕69号),同意朱村街朱村村经济联合社、朱村村第一、第三(2)、第三(3)、第四、第六、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68.001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度第五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朱村街朱村村经济联合社、朱村村第一、第三(2)、第三(3)、第四、第六、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朱村街朱村村第九、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287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873公顷(耕地0.0005公顷、园地0.2796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72公顷)。

  朱村街朱村村第九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470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4701公顷(园地0.4694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7公顷)。

  朱村街朱村村第六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184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1849公顷(园地1.107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771公顷)。

  朱村街朱村村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3.485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3.4841公顷(耕地0.0017公顷、园地3.3087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737公顷),建设用地0.0013公顷。

  朱村街朱村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5.852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5.8520公顷(耕地4.4509公顷、园地0.8453公顷、林地0.0007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551公顷)。

  朱村街朱村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0.831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0.8263公顷(耕地11.1975公顷、园地8.3346公顷、林地0.0045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1.2897公顷),建设用地0.0054公顷。

  朱村街朱村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7.086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7.0866公顷(耕地4.0857公顷、园地2.412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881公顷)。

  朱村街朱村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7.184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7.1845公顷(耕地2.4270公顷、园地3.8***6公顷、林地0.514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789公顷)。

  朱村街朱村村第一、十、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2.01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0141公顷(耕地0.0242公顷、园地1.9657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42公顷)。

  朱村街朱村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2.409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2.4092公顷(耕地0.0100公顷、园地9.6734公顷、林地1.2997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1.4261公顷)。

  朱村街朱村村第一、三(2)、三(3)、四、十二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7.195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7.1954公顷(耕地0.3295公顷、园地5.5840公顷、林地1.0596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223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征收朱村街朱村村第九、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287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005

  55.5000

  0.0278

  33.3000

  0.0167

  0.0445

  园地

  0.2796

  39.9000

  11.1560

  28.5000

  7.9686

  19.1246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072

  39.9000

  0.2873

  28.5000

  0.2052

  0.4925

  汇总

  0.2873

  19.6616(万元)

  青苗补偿费12.9285万元。由朱村街朱村村第九、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朱村村第九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470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4694

  39.9000

  18.7291

  28.5000

  13.3779

  32.107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007

  39.9000

  0.0279

  28.5000

  0.0200

  0.0479

  汇总

  0.4701

  32.1549(万元)

  青苗补偿费21.1545万元。由朱村街朱村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朱村村第六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184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1.1078

  39.9000

  44.2012

  28.5000

  31.5723

  75.7735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771

  39.9000

  3.0763

  28.5000

  2.1974

  5.2737

  汇总

  1.1849

  81.0472(万元)

  青苗补偿费53.3205万元。由朱村街朱村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朱村村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3.485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017

  55.5000

  0.0944

  33.3000

  0.0566

  0.1510

  园地

  3.3087

  39.9000

  132.0171

  28.5000

  94.2980

  226.3151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737

  39.9000

  6.9306

  28.5000

  4.9505

  11.8811

  建设用地

  0.0013

  55.5000

  0.0722

  0

  0

  0.0722

  汇总

  3.4854

  238.4194(万元)

  青苗补偿费156.784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195万元。由朱村街朱村村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朱村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5.852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4.3914

  55.5000

  243.7227

  33.3000

  146.2336

  389.9563

  旱地

  0.0595

  55.5000

  3.3023

  33.3000

  1.9814

  5.2837

  园地

  0.8453

  39.9000

  33.7275

  28.5000

  24.0911

  57.8186

  林地

  0.0007

  18.5500

  0.0130

  13.2500

  0.0093

  0.0223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5551

  39.9000

  22.1485

  28.5000

  15.8204

  37.9689

  汇总

  5.8520

  491.0498(万元)

  青苗补偿费263.3400万元。由朱村街朱村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朱村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0.831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10.5573

  55.5000

  585.9302

  33.3000

  351.5581

  937.4883

  水浇地

  0.***02

  55.5000

  35.5311

  33.3000

  21.3187

  56.8498

  园地

  8.3346

  39.9000

  332.5505

  28.5000

  237.5361

  570.0866

  林地

  0.0045

  18.5500

  0.0835

  13.2500

  0.0596

  0.1431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1.2897

  39.9000

  51.4590

  28.5000

  36.7565

  88.2155

  建设用地

  0.0054

  55.5000

  0.2997

  0

  0

  0.2997

  汇总

  20.8317

  1653.0830(万元)

  青苗补偿费937.183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810万元。由朱村街朱村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朱村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7.086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3.9085

  55.5000

  216.9218

  33.3000

  130.1531

  347.0749

  水浇地

  0.1772

  55.5000

  9.8346

  33.3000

  5.9008

  15.7354

  园地

  2.4128

  39.9000

  96.2707

  28.5000

  68.7***8

  165.0355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5881

  39.9000

  23.4652

  28.5000

  16.7609

  40.2261

  汇总

  7.0866

  568.0719(万元)

  青苗补偿费318.8970万元。由朱村街朱村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朱村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7.184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2.4270

  55.5000

  134.6985

  33.3000

  80.8191

  215.5176

  园地

  3.8***6

  39.9000

  154.1975

  28.5000

  110.1411

  2***.3386

  林地

  0.5140

  18.5500

  9.5347

  13.2500

  6.8105

  16.3452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3789

  39.9000

  15.1181

  28.5000

  10.7987

  25.9168

  汇总

  7.1845

  522.1182(万元)

  青苗补偿费323.3025万元。由朱村街朱村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朱村村第一、十、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2.014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183

  55.5000

  1.0157

  33.3000

  0.6094

  1.6251

  旱地

  0.0059

  55.5000

  0.3275

  33.3000

  0.1965

  0.5240

  园地

  1.9657

  39.9000

  78.4314

  28.5000

  56.0225

  134.4539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242

  39.9000

  0.9656

  28.5000

  0.6897

  1.6553

  汇总

  2.0141

  138.2583(万元)

  青苗补偿费90.6345万元。由朱村街朱村村第一、十、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朱村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2.409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100

  55.5000

  0.5550

  33.3000

  0.3330

  0.8880

  园地

  9.6734

  39.9000

  385.9687

  28.5000

  275.6919

  661.6606

  林地

  1.2997

  18.5500

  24.1094

  13.2500

  17.2210

  41.3304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1.4261

  39.9000

  56.9014

  28.5000

  40.***39

  97.5453

  汇总

  12.4092

  801.4243(万元)

  青苗补偿费558.4140万元。由朱村街朱村村经济联合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朱村村第一、三(2)、三(3)、四、十二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7.195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3295

  55.5000

  18.2873

  33.3000

  10.9724

  29.2597

  园地

  5.5840

  39.9000

  222.8016

  28.5000

  159.1440

  381.9456

  林地

  1.0596

  18.5500

  19.6556

  13.2500

  14.0397

  33.6953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2223

  39.9000

  8.8698

  28.5000

  6.3356

  15.2054

  汇总

  7.1954

  460.1060(万元)

  青苗补偿费323.7930万元。由朱村街朱村村第一、三(2)、三(3)、四、十二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该征收集体土地将按穗府办规〔2018〕17号文件的规定,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计提留用地,该留用地已在广州市增城区2017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府土审(02)[2018]10号)中落实。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朱村街朱村村经济联合社、朱村村第一、第三(2)、第三(3)、第四、第六、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经济合作社

  2020年5月22日

  至

  2020年5月31日

  朱村街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彭罗冰

  电话: 82854245

  2020年6月1日

  至

  2020年6月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20年5月22日

附图:2019-52征地公告附图.pdf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 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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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市医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43. 调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44. 为实现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45. 蔬菜肉蛋价格小幅上涨
  46. 2013西柳北派服饰万里行暨西柳义乌市场拓展贸易对接会举行
  47. 鞍山城市四化建设向五星级冲刺
  48. 海城开展创建文明城我们在行动教育实践活动
  49. 特色校园迎全运
  50. 庆祝第十三个中国记者节颁发新闻贡献奖
  51. 腾地备春耕
  52. 台安农高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可实现日处理污水3万吨
  53.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54. 应对低温天气供暖期延长至4月3日
  55. 集中清理执行积案
  56. 动漫产业方兴未艾
  57. 医改三年群众最受益
  58. 共青团鞍山市十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
  59.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拉动内需成效显著
  60. 今年新建3座公园
  61. 青年志愿者中秋访困
  62. 黄金周商业起波澜
  63. 分类化服务贴心又便民
  64. 三家子农民白天进大棚晚上扭秧歌
  65. 信用鞍山建设成绩斐然
  66. 铁西区社会企业挂牌经营
  67. 全市老科协服务社会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68. 岫岩大规模造林工程启动
  69. 我市首批选派14名优秀教师赴美培训
  70. 铁东法院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71. 鞍山地区农网通信网络光纤将实现全覆盖
  72. 举办十八大精神报展
  73. 劳动力市场供求两旺
  74. 到玉佛山官网答题可获玉佛苑年票
  75. 追忆青春岁月收获金秋硕果
  76. 农行鞍山分行远程监控中心成功开通运行
  77. 吴忠琼到武警支队视察
  78.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预备会议
  79. 增强风险意识促进增收
  80. 举行青年美术作品展
  81. 个体户生存环境愈加宽松
  82. 招商引得凤凰来
  83. 测土配方施肥软件帮农民科学种田
  84. 帮残疾人寻找伴侣
  85. 我市理论界举行座谈会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86. 第一期团干部培训班开班
  87. 岫岩哨子河是鞍山长寿之乡
  88. 向国旗敬礼做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寄语活动启动
  89. 严查严打严控让黑出租无处遁形
  90. 东北MALL贝斯特家园奠基
  91. 正月十五后公路铁路现客流小高峰
  92. 秋菜集中上市没能迎来开门红
  93. 鞍山港华保障供应全运会管道燃气
  94. 朱天科愿泥火盆手艺代代相传
  95. 量身定做自己的生活
  96. 为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建言献策
  97. 我市表彰2014年度安全生产示范企业
  98. 贴近学生形式多样旧堡小学道德讲堂接地气
  99. 组织部决定授予郭明义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00. 招聘会为啥难字当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