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增城区永宁街宁西片区污水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增环评〔2017〕6号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增城区永宁街宁西片区污水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增城区永宁街宁西片区污水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增城区永宁街宁西片区污水管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增城区永宁街仙宁路、朱宁路、南香路段,主要包括仙宁路、朱宁路、南香路三条路污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总长度约为5.8公里,配套顶管工作井20座、顶管接收井22座、检查井80座,以及路面破除及修复、管线保护、交通疏解等工程。项目总纳污面积637公顷,敷设管道为永和污水处理厂配套纳污管网。项目已获得《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关于增城区永宁街宁西片区污水管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增发改投〔2015〕487号)。项目总投资57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三、你街道办事处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加强施工期水污染防治,避免对周围水体产生污染。各类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施工用水,避免施工废水排入雅瑶河或周边河涌;施工现场不设施工人员生活区;按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试水废水应排入下游管道或安排抽水机接入周边已建成市政管网,禁止直排。项目需同时做好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减少由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废气。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和围蔽工作,增加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次数,建筑材料和废料应密闭运输,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需清洗,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不配套施工营地,不产生油烟和火烟。
(三)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施工噪声扰民,严禁在中午及夜间休息时间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确保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不受影响。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的运输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四、项目应按要求做好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减少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项目沿朱宁路敷设的污水管道将与2012年朱宁路改造建设的管网接驳,因此本项目管道约有50m穿越雅瑶河。穿越部分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加强管理,避免影响雅瑶河水质及雅瑶河水生环境。同时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保证雅瑶河水质不受施工影响。
六、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请按要求到我局办理环保竣工验收。
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街道办事处应当向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此批复意见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项目才开工建设的,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批复。
八、本项目涉及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事项的,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意见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