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宝和天日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市宝和天日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市宝和天日用品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拟对广州市宝和天日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市宝和天日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公路660号太石工业区,主要从事钢制和铝制烫衣板、梯子的生产,年产烫衣板150万套、梯子120万套。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地面积10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9.86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不设锅炉、备用发电机。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剪板机 | 5 | 碰焊机气动 | 18 |
切割机 | 1 | CO2焊机 | 22 |
铝料开料机 | 1 | 砂袋床 | 2 |
修边机 | 2 | 磨床 | 1 |
车床 | 2 | 铆钉机 | 3 |
冲压机 | *** | 对铆机 | 4 |
压包边机 | 2 | 铆机 | 3 |
拉网机 | 5 | 压边机 | 2 |
数控弯板机 | 2 | 压封口胶袋机 | 3 |
弯管机 | 7 | 液机 | 6 |
弯管机单弯 | 1 | 螺杆机 | 1 |
双弯 | 1 | 激光机 | 1 |
钻孔机 | 2 | 磨刀机 | 1 |
钻床 | 39 | 滚机 | 2 |
冲缺口机 | 1 | 燃烧炉 | 1 |
铣床 | 1 | / | / |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除油、水洗、酸洗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混凝沉淀+中和”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年排水量为1.07127万吨。焊接工序在独立的隔间进行,产生的焊烟废气经风机收集通过水喷淋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工序在打磨间进行,打磨粉尘经风机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工序在独立的固化室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风机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燃烧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一并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喷粉间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碳纤维过滤吸收净化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废水
污水排放口01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磷酸盐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3、废气
喷粉工序废气排放口01的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固化工序及燃烧炉废气排放口02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烟色、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苯系物、总VOCs的排放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II时段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打磨工序废气排放口03的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焊接工序废气排放口04的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和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4、噪声
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废活性炭、原辅材料外包装、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焊接烟气水喷淋装置收集的废渣、燃烧炉废气碱液喷淋装置收集的废渣、打磨工序收集的金属粉尘、边角料、不合格塑料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喷粉工序水喷淋装置收集的废渣晾干后可回用于喷粉工序;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废气排放量为1294万标立方米/年,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0.184吨/年,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0.119吨/年,烟尘的排放量为0.053吨/年,粉尘的排放量为0.131吨/年,苯的排放量为0.00098吨/年,甲苯与二甲苯合计的排放量为0.00294吨/年,苯系物的排放量为0.00736吨/年,总VOCs的排放量为0.022吨/年;满足环评及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7年7月12日至7月19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联系电话:020-39053813
Email:great_2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