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伟平船舶配套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市伟平船舶配套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市伟平船舶配套设备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局拟对广州市伟平船舶配套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市伟平船舶配套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彰德路5号,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36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71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4栋单层厂房、1栋5层办公楼,配套有油漆房、打砂房、油漆仓、配电房等,项目主要从事各类船舶配套设备的生产加工,预计年产艉滚筒500吨、导流罩450吨,船用舾装件3550吨。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2台平移式三锟卷板机、2台剪板机、10台开式固定式压力机、2台卧式车床、6台普通车床、2台大型数控等离子切割机、2台小蜜蜂数控切割机、2台液压机、6台行车、52台弧焊机、2台空压机、2台冷却塔等。项目员工250人,设置员工食堂,不设住宿。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排放量为5940吨/年。项目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抽风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项目打磨喷砂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抽风收集后通过旋风加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项目开料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抽风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项目喷漆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抽风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加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装置处理。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项目污水排放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磷酸盐、动植物油各指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打磨喷砂工序废气排放口-01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
项目开料工序废气排放口-03的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
项目喷漆废气排放口-02的苯、甲苯、二甲苯、VOCs各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
项目厨房油烟排放口-04的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4、各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漆、废油漆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隔油隔渣池产生的废油脂属于严控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总量控制
项目废气排放量6296万标立方米/年,苯排放量0.000139吨/年,甲苯排放量0.000139吨/年,二甲苯排放量0.002吨/年,VOCs为0.100吨/年,满足环评及批复中的总量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电话:020-39912150
Email:sgk12345@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