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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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根据《广州市行政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委托广州市番禺区交通管理总站实施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番禺区辖区内经营性停车场(实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备案事项。
二、委托权限
以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名义,依法实施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工作(包括首次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证件补办等业务)。
三、办理地址
番禺区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办理地点为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2楼,咨询电话:(020)84622718)。
四、委托期限
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
特此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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