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补给品车间unit部品车间及危废中转站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补给品车间、unit部品车间及危废中转站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拟对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补给品车间、unit部品车间及危废中转站建设项目(一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补给品车间、unit部品车间及危废中转站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大道8号,从事乘用车的生产。项目总投资470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0万元,占地面积330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56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一栋1层补给车间、一栋2层unit部品车间和一栋1层危废中转站。扩建后终端产品产能不变,年补给品散件32.2万件、新车型配备悬挂部件60万件、新车型配套悬挂电泳部件45.6万件。危废中转站用于临时存放生产过程中的漆渣、磷化渣等危险废物,储存房子包括桶装、袋装,最大存储量为167t。项目新增劳动定员***人,其中补给车间新增员工30人,unit车间新增员工34人;危废中转站由现有员工管理,均在厂内就餐,不设员工宿舍。项目分期建设,目前一期项目已完成建设,申请验收。Unit部品车间还在建设中,暂不验收。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一层补给车间和一栋一层危废中转站。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表调磷化废水通过除镍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脱脂废水以及电泳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一级生化处理,经物化处理后废水进入污水调节池,生活废水与经隔油除渣处理后的食堂含油废水均进入污水调节池后,在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后部分回用与厂内绿化;剩下部分达标废水经超滤+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工业生产。电泳漆烘干工序产生的电泳烘干废气通过负压方式抽至厂房RTO处理系统处理后,引至高空20米排放;干燥炉及RTO处理装置采用天然气燃料,燃烧尾气与电泳烘干废气经收集后,一起通过20米高排气口排放。点焊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移动式除尘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于车间内排放。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废水
含镍预处理排放口01中镍的排放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含镍预处理排放口02中镍的排放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绿化与道路冲洗回用水池03中pH、悬浮物、溶解性总固体、色度、浊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余氯、总大肠菌群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生产与循环冷却水回用水池中pH、悬浮物、溶解性总固体、色度、浊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余氯、总大肠菌群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
3、废气
电泳烘干废气排放口52的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苯系物、总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烟气黑度的排放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Ⅱ时段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
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磷化渣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脂属于严控废物,交由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废气排放量为1403万标立方米/年,烟尘的排放量为0.096吨/年,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0.048吨/年,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0.40吨/年,总VOCs的排放量为0.00118吨/年;满足环评及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7年8月4日至8月11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联系电话:020-3905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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