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局院坝座谈公开评议
4月3日上午,区信访局邀请市、区公安局及区交通局、区法院、区农业局等涉事部门在水宁寺镇香炉村居委会院坝对贺昌奇长期到中央、省、市、区上访反映其妻被人拐卖、土地被人占用未给赔偿等信访事项进行座谈公开评议,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2006年贺昌奇反映其妻李菊华被人拐卖,多次上访要求解决。经公安机关查证,李菊华与贺昌奇婚后因感情不合,自愿外出黑龙江佳木斯务工,结识绥化市北林区连岗乡东明村农民曹玉海并结婚,并无拐卖事实。但贺昌奇表示对其妻被拐卖一事调查的不满。
随后,涉事单位就贺昌齐不服的问题,从法律、政策方面进行解释答复:“李菊华不需要公安机关协助其返回贺家,还制作了光碟讲述了为什么要离开贺昌奇等情况。区人民法院也将贺昌奇控告李菊华重婚罪案卷移送到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但贺昌奇未到法院立案。为此,四川省公安厅2010年12月9日以《信访案件终结决定书》编号为012对该信访事项作出终结。”
处理机关通过充分举证、质证、陈述后,评议员、参会群众公开对贺昌奇信访事项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他的诉求既不合理又不合法,对涉事部门处理满意。
据巴州区信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群众评判、第三方参与信访事项办理,客观上提高了评议结论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