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下达巴中市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工程封库令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四川省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从2017年9月13日起,巴中市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明确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枢纽工程坝址以上水库淹没影响涉及通江县诺江镇千佛村8组,沿新村1、2、5、6、7、8组,元顶村4组,天井村1、2、6组,何家场村1、2、3、4组,石岭村1、2、3、4组,七水村1、2组;大兴乡火铺山村2、5、6、9组;火炬镇唐村坝村1组;草池乡田屋里村1组,嘉禾寨村1、2组,城子坪村6、7、9组,草池坝社区居民委员会,活水沟村1、2、3、4、5、6、7组;涪阳镇斜滩河村1组,中码头村1、2组,涪阳坝社区居民委员会1、2、3、4组,红江村1、5、6组,火石岭村1、2、3、4、5、6组,下江口村1、2、4、6、7、8、9组,金家坪村1、2、3、4、5、6组;陈河乡河坝场村1、12组;新场镇清江村1、2、5、6组,巴州沟村3、4、6组,新春村3组。以上区域海拔高程400米以下地区及相应回水淹没和影响区范围内,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通江县高明新区箭口河社区居民委员会;诺江镇千佛村7、8组,元顶村3、4组;铁厂乡厂河沟村2、6、7组。以上区域经核定标明的工程占地区红线范围内。
明确禁止建设行为。以上区域范围内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各种经济作物和林木;违反上述规定的,搬迁时一律不予补偿,并按违章处理。
明确户籍管理办法。上述区域内,人口自然增长严格按四川省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人口机械增长除正常调动、婚嫁、复转军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公招公聘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劳改期满回原籍等外,禁止迁入人口。规定时间以后自行入住的人口及上述区域内无户籍的人口,一律不按移民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