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
各用人单位、出租房屋业主、房屋中介机构: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函〔2014〕117号)。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并切实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对社区、居委会、公安民警***登记或信息核查工作予以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对违反《办法》第十五、十六、十七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对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流动人口个人处200元罚款,对不如实登记、申报或提供承租人及同住人个人信息的出租房屋业主处500元罚款,对不登记申报或不如实登记申报留宿、聘用流动人口信息的单位、场所和不如实登记、申报或提供承租人及同住人个人信息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处1000元罚款。
具体注册申报流程如下:
1、通过网站进行申报
打开http://ldrk.scga.gov.cn:9080网页,注册或申报您的信息及您的居住就业信息。
2、通过官方微信进行申报
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官方微信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scldrkxxdj),进行关注后,即可获取相关咨询及信息申报,您也可以直接扫描http://ldrk.scga.gov.cn:9080网页中二维码直接关注。
3、通过手机应用进行申报
通过http://ldrk.scga.gov.cn:9080/appdownload.jsp 地址安卓手机应用,安装应用之后,直接无需注册,点击自主申报,即可申报。也可以直接扫描http://ldrk.scga.gov.cn:9080网页中二维码直接。
4、通过短信进行申报
编写短信发送至10639900,即可申报您的信息。
居住信息:jz#身份证号#姓名#联系电话#地址
就业信息:jy#身份证号#姓名#联系电话#地址
滞留信息:zl#身份证号#姓名#联系电话#地址
修改密码:gmm#账户名#新密码
巴中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