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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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单月CPI同比涨3.5%,五类人群可享临时补贴
为进一步缓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政策灵敏度和时效性,市发改委等六部门近日出台《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5月17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该方案启动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一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二是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经市政府同意,可结合实际降低启动条件,但原则上不得提高启动条件。
据介绍,当符合启动条件时,可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方案中明确了五类保障对象,分别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方案中提出,经市政府同意,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保障范围,但不得缩小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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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16:56: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