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规范性文件清理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做好涉及机构改革和证明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保留),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十天内。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243834682@qq.com。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101室。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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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1日
(联系人:陈奕坤,联系电话:020-8216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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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修改)
填报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修改的依据和理由 | 修改的内容或拟完成修改的时间 |
1 | 广州市黄埔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穗埔人社规字〔2019〕2号 | 涉及部门名称表述变化,按照立法技术规范要求,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厅字〔2019〕1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直党政群机关名称及简称>的通知》(穗厅字〔2019〕3号),对部门名称作出修改:“广州市质监局”修改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安监局”修改为“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 “广州市质监局”修改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安监局”修改为“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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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保留)
填报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保留的依据和理由 |
1 |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 | 穗埔府规〔2018〕19号 | 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符合国家现行政策要求,符合机构改革及其精神,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2 |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 | 穗埔府规〔2018〕5号 | 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符合国家现行政策要求,符合机构改革及其精神,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3 | 广州开发区技能人才资助和奖励办法 | 穗开管办〔2016〕25号 | 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符合国家现行政策要求,符合机构改革及其精神,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4 |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 | 穗埔人社规字〔2019〕1号 | 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符合国家现行政策要求,符合机构改革及其精神,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