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四张清单保安全
2018年,渠县为进一步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探索推行了“四张清单”制。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实现了“零事故、零死亡”,全县连续60个月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问题清单。全面排查各个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精准掌握每一个问题,按照《渠县安全隐患清单》格式及时登记造册。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单位类、场所类、部位类、活动类、建设项目类、设施设备类等安全风险点辨识管控清单,制定了区域、行业风险源,做到“一企一册”、“一源一档”。1-11月,共排查安全风险点***2处(其中重大3处,较大5处,一般154处,低风险480处)。
责任清单。根据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责任,划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适时通报,对履责不到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两次被约谈的,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作检讨,同时县政府分管领导作说明;三次被约谈的,县监察委启动问责。今年约谈乡镇7人、部门8人。
整改清单。安委会印发了《渠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台账》,罗列出隐患、问题的来源、地点、检查时间、现场处理措施、整改措施、整改前后对比图片、责任人、资金、时限、整改验收情况等12项环环相扣的“一张单”,按照“清单+台账+销号”模式形成闭环管理,县政府督查室对整改情况督查督办。
督办清单。县安委会对梳理汇总出的全县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全县设置“卸任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生产安全督查组”,抽调安监、煤管等部门干部组建10个督查组对各级检查、督查、巡查及“阳光问安”曝光问题进行“回头看、回头查”。2018年挂牌督办安全隐患8项,发出督办通知27份,开展综合督查两轮,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审签领导:田飞翔 供稿:张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