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广州市黄埔崇德实验学校分类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及变更校长的批复
陈坤:
您提交的《关于申请办学属性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及变更校长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9号)、《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的实施办法》(粤教策〔2018〕20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对您提交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经审核,您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我局同意您举办的广州市黄埔崇德实验学校分类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及变更校长,核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144***********8号),有效期至2021年5月5日止。举办者:陈坤。校长:岳宏。学校的办学层次、办学内容、办学规模不改变。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自批准之日起,请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加强管理,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我区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繁荣黄埔区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此复。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日
(联系人:黄林波,联系电话:82113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