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黄埔区鱼珠街道辖区内违法建设拆除整治项目施工企业名录库征集公告
根据《鱼珠街小额工程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黄埔区鱼珠街道办建立2018年度违法建设拆除整治项目施工企业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违建拆除整治项目施工企业。
一、征集范围
鱼珠街道辖区内拆除整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包括拆除施工费、围护费、渣土清运费等)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违法建设拆除整治施工项目。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依法纳税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或爆破与拆除工程(限非爆破拆除)专业承包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具有2017年以来在黄埔区承接并完成过房屋拆除工程业绩,且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渣土清运等方面表现良好的企业。
5、来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6、企业在截至申请入围时无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时须提交的资料
按名录库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资料。
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或活页装订(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投标文件可以拆卸或者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四、申请时间及地点
1、申请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申请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建设大厦209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五、入围数量及方式
1、入围名录库数量:5家。
2、名录库申请文件由名录库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资格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或申请文件中要求的资料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或等于规定的数量时,合格申请人可以直接进入名录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规定的数量时,合格申请人中通过摇号随机确定。摇号会议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入围企业的有效期限为一年;2018年2月1日以后,因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涉及企业资质有新的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入围名录后企业的单位名称、资质等相关资料有变更的,应及时报黄埔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备案。
3、本次征集活动中有关征集公告、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摇号公告、入围企业名单公示等所有信息在黄埔信息网上公布,参加入围申请的企业有义务在征集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申请企业,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4、本次征集活动咨询电话:8229***99。申请入围的企业对名录入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递交资料,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将不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