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调研我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图)
(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依法治区办主任刘漫漫调研我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近年来,我区出租屋管理工作有章、有序、有责,有效遏制了出租屋内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烟酒、日化用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规用火用气用电等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也得到进一步解决,租住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
街道内一些出租屋因租住人私自“住改商”、“住改仓”等问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仍然十分严重,在管理和控制方面有政策、法规方面的缺失,造成管理方面难度加大,整改难,这些情况一直困扰着街道管理人员。为此,4月25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依法治区办主任刘漫漫带领区人大法制工委、区依法治区办、城建工委一行,到区“出管办”调研我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李鄂明介绍了我区近年来出租屋管理情况以及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对住宅类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缺乏直接的法律法规、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中管理与执法衔接不畅、处罚依据不足、标准难把握、出管人员职责、权限不清、人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调研过程中,大家就“出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刘漫漫对“出管办”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出管办”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应用及对存在问题的解决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编审:秦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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