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顺利完成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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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6日发表
根据《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穗财绩〔2017〕96号),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范本、统一内容、统一形式、统一程序等要求,我局积极筹备、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市市本级五个“统一”的精神,稳步推进海珠区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我区各预算单位(***部门除外)于12月13日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集中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比往年公开的范围更广、内容更详细,体现我局对公开工作的高度重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加大财政公开的力度,全面推进公开的、透明的财政制度建设。
今后,我区将继续推进阳光财政的建设工作,以更规范、更高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区财政局 朱泓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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