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物业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物业概况
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办公场所座落于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首至三层,总建筑面积为1163㎡。物业开始投入使用时间为2018年6月。
(二)委托管理范围
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办公场所实施物业管理。包括:⑴公共秩序治安与防范、消防安全及车辆及车场秩序等管理。⑵前台接待、会务接待、文员服务和综合性管理服务保障等。⑶房屋和建筑物的基本维护;(4)专业设备设施日常管理、保养及维修。(5)室内外环境管理,户外绿化修剪、室内绿化摆放及养护(含绿化垃圾清除)。(6)保洁服务及除“四害”(蚊、蝇、鼠、蟑)的消杀和白蚁防治等。(7)业主其他管理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本物业项目对物业服务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
(二)中标供应商负责制订服务方案,各项规章制度,确定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
(三)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如:保安主管、会务文员、厨师等)、人员录用与管理,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具有审批权和建议权,有权对服务人员的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安排。
(四)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可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五)中标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无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个别岗位相关有上岗资格证(如物管证、保安证、电工证、健康证等)。中标供应商要依法纳税,要按法律法规规定为录用人员办理用工手续。
(六)中标供应商各类管理、服务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言行规范。
(七)中标供应商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八)有服务应急预案,具备利用自身资源满足临时应急抽调含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等各工种人员一次性不少于3人的调遣能力。
三、人员配置和要求
(一)人员配置
序号 | 岗位 | 人员 | 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 备注 |
1 | 清洁 工 | 1 | (1)性别、身高不限,年龄2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具有2年以上单位办公楼清洁工作经验; | 8小时工作制,按照采购人清洁卫生要求,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
2 | 厨师 | 1 | (1)性别、身高不限,年龄2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具有3年以上单位食堂厨师工作经验; (3)持有健康证; (4)持有厨师资格证书优先。 | 负责饭堂厨房工作。 |
3 | 会务文员 | 2 | (1)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具有3年以上文员工作经验,具备基本的文件编辑的能力; (3)人员形象必须良好; (4)大专以上学历。 | (1)负责前台接待、会议服务和文员服务等工作。 (2)负责中标供应商现场物业服务的整体统筹,负责拟定物业服务计划、提出合理有效的管理建议等; (3)负责服务人员的考勤、请休假管理等; (4)发挥好桥梁作用,协调好物业公司与中心的关系,保证服务与需求相匹配;处理好与大楼总物业及辖区居委会、派出所的关系。 |
4 | 白班保安 | 1 | (1)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要求形象良好; (2)具有3年以上单位办公楼保安工作经验; (3)高中以上学历; (4)退伍军人优先。 | (1)工作时间:7:00——19:00; (2)负责人员、车辆进出来访登记; (3)按要求协助有关物业管理工作。 |
5 | 夜班保安 | 1 | (1)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5)具有3年以上单位办公楼保安工作经验; (6)高中以上学历; (7)退伍军人优先。 | (1)工作时间:19:00——7:00; (2)负责人员、车辆进出来访登记; (3)按要求协助有关物业管理工作。 |
备注:(1)以上人员其中一人必须持有电工证。 (2)上述人员均应服从中心工作任务调整及安排。 |
(二)工资福利保障
1、物业服务项目费用包含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及办公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
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中标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3、中标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为工作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支付加班工资等工资福利待遇,并保证合理的工资调节,保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每个年度交采购人备案。未按规定执行的,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劳动纠纷并承担未购买社保的相应责任。
四、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安全保卫
1、中标供应商应按要求建立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完善的安全防范管理体系,组织一支专业熟练的保安队伍,协助配合政府和公安机关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认真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和公共秩序的维护,积极预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安保人员服装费以及购置对讲机、警棍、盾牌等安保器械器材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全天24小时落实门岗值班和巡逻制度,门岗执勤要对出入的人员、物品和车辆严格检查登记,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整改,并将情况及时或书面报告采购人;
3、加强对车辆的通行、停放管控到位;
4、中标供应商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全天候落实防火巡查制度,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在火情发生时能迅速、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5、中标供应商应有能力在20分钟内调配3人以上应急队伍到现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的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并做好保护现场和录像取证工作,以确保管理区域的安全有序。
6、中标供应商应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并于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7、做好其他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二)环境卫生保洁
负责办公楼内外墙、天花和地面(地板);室内办公场所办公室、会议室、饭堂、公共部位(卫生间及厕具、楼梯、电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各种设备、设施;室外公共区域(门前停车位);厨房油池卫生清洁,以及采购人临时要求的突击清洁任务,如清洁会场、大扫除等,随时保洁。
1、除下列《清洁卫生要求明细表》的要求外,不锈钢门窗安全围栏保洁护理、纱窗清洗保洁、地面深度保洁(包括打磨等)每季进行1次。外墙清洗保洁、全部窗帘每年年底进行1次清洗。
2、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负责“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工作。
3、按照时节对办公区域内全面灭蚊;协助街道落实除“四害”工作,做好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定期进行白蚁防治。灭蚊、除“四害”、白蚁防治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协助街道做好垃圾分类等工作,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爱卫工作有关资料的建档。负责物业范围的垃圾收集和分类,一日两次,中午一次,下午一次,做到日产日清,并负责垃圾处理的全部费用。
5、保洁用品(含清洁剂、清洁用品、洗手池的洗手液、卷纸、擦手纸等)由采购人负责。
6、保洁人员按采购人要求做好保密,协助采购人做好销毁文件的收集工作。
7、遇到全中心性的活动,中标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需求做好大楼设备检修、环境保洁等相关工作。
8、清洁卫生要求明细表
范围 | 工作细则 | 每日(次) | 每周(次) | 每月(次) | 质量要求 |
各 | 1.地面拖扫、保洁 | 巡回 | 1. 保持地面光亮、无纸屑、无烟头、无积水、无污水污泥; 2. 保持公共区域整洁; 6.保持设施设备干净无尘。 | ||
2.公共设施、宣传栏、公布栏、消防设备表面清洁 | 1 | ||||
3.清倒垃圾桶垃圾、清洗垃圾桶 | 1 | ||||
4.楼层墙身、地脚线清洁 | 1 | ||||
5.玻璃窗内侧清洁 | 1 | ||||
6.天花、灯管清扫 | 1 | ||||
办公场所 | 1.地面拖扫、保洁 | 巡回 | 1.保持地面光亮、无纸屑、无烟头、无积水、无污水污泥; 2.保持玻璃光亮、无手印、无污渍; 5.保持设施设备干净无尘; 6.应避免打扰正常办公,早上八点前完成首次清洁工作。 | ||
2.办公设施(桌、椅、文件柜等)、设备表面清洁 | 1 | ||||
3.清倒垃圾桶垃圾、清洗垃圾桶 | 1 | ||||
4.会议后及时清理会议室 | 按需求进行 | ||||
5.墙身、地脚线清洁 | 1 | ||||
6.玻璃窗内侧清洁 | 1 | ||||
7.天花、灯管清扫 | 1 | ||||
楼梯 | 1.楼梯清洁 | 2 | 1. 保持地面光亮、无纸屑、无烟头、无积水、无污水污泥; 3.保持天花、灯具干净、无蜘蛛网; 4.楼梯扶手光亮、无尘、无手印。 | ||
2.楼梯扶手清洁 | 1 | ||||
3.清倒垃圾桶内垃圾到指定地点 | 1 | ||||
4.清洁梯间窗、防烟门 | 1 | ||||
5.消防设备表面清洁 | 1 | ||||
6.楼梯应急灯清洁 | 1 | ||||
7.墙身、地脚线除尘 | 1 | ||||
8.天花、照明设施清洁 | 1 | ||||
卫生间 | 1.清洁洗手台、洗手盆、镜面 | 2 | 1. 保持地面干净、无垃圾和泥尘; 5.洗手间空气清新、无异味,厕盆干净无污渍。 | ||
2.拖扫地面 | 巡回 | ||||
3.清洁厕具洁具等设施 | 巡回 | ||||
4.消毒厕具洁具等设施 | 2 | ||||
5. 清洁墙身、地脚线、门窗、间隔板 | 1 | ||||
6.清洁天花、风口、照明 | 1 |
(三)会务文员服务
1、全面负责中心各类会议、重大活动等会务服务工作;相关来访的接待服务工作。
2、根据会议的不同性质、规模,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各类会议的服务规程,做好会议接待,会场布置等。包括导向指示牌、桌椅摆放、席卡(水牌)制作摆放、会议系统调试、茶具消毒、会务安全保障、礼仪等。
3、对会务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的礼仪、服务、语言等专业培训,保障各种会议的高质量高效率。
4、文员能协助中心综合管理部开展有关办会、文字编辑、资料管理等综合管理工作。
(四)及维护
1、负责电房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使用、保养和一般性维修和急修。按照配电柜管理规范和标准进行值班巡查,并做好记录。每年对高低压配电柜保养不少于1次,确保符合有关主管部门检查要求。
2、水、电设备设施、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保养和一般性维修和急修工作。包括: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饭堂设备、洗手间设施、外墙灯饰等。相关设施设备保质期内,中标供应商协助设施设备供应商处理;超出保质期由中标供应商组织处理,相关耗材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给排水系统(大修除外):雨水管、排污管、供水管、水泵设备等全部供水系统的日常管理、保养、一般性维修和急修;
(2)照明及动力等电力系统:包括高压配电房末级开关后的电力系统、各层室内外照明、开关插座、所有配电房,母线排及各线路的一般性保养、检查、维修和急修与更换工作;
(3)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保养、维护、维修、故障排除等工作;
(4)定期检测及保养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手提干粉灭火器等)并排除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做好相关记录,记录成册,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5)负责厨房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抽排烟系统、炉灶、橱柜等设备的维修、更换,油烟管道每年清洗,一般性维修和急修;
(6)负责洗手间设施的日常管理,一般性维修和急修;
(7)对物业范围内的办公家具进行简单的维修,对物业范围内的办公电器设备简单故障进行排除和维修;
(8)负责协助采购人实施办公楼内设备的维修等工程工作;
(9)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设备说明书、使用手册等由采购人管理,中标供应商可借阅;
(10)在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机电设备和照明的开关时间,配合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五、服务期限及费用
(一)服务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服务方式:包工包质量。
(三)服务费用:上限价27万元。
六、验收要求
参照国家及省、市、区对物业管理质量指标的有关规定、具体标准,结合中标供应商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中标供应商要具体承诺物业管理各项目要达到的绩效指标。
1、每月召开绩效考评会议,双方对照需求书、合同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服务进行全方位验收。规定中标供应商派企业总部副总经理级或以上、保安主管参加,综合管理部组织,合同造价部列席,必要时邀请中心员工代表参加会议。
2、中标供应商出现管理过错或其员工出现过错,采购人根据过错大小扣减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费,服务费扣完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共分为五档,分别是:
(1)一般过错:扣减100元/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过错:浪费水电、维修不及时、工作低效、人员无礼貌、形象差、卫生不够整洁、完工后不及时清理现场、上班开小差、当班打瞌睡、喧哗、设备故障无及时报修等。
(2)较大过错:扣减500 元/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过错:拾遗不报、缺岗、员工打架、小偷小摸、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场所、出现事故或过错隐瞒不报;因管理不当引发停车纠纷、意外停水停电事故等。
(3)重大过错:扣减1000元/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过错:失窃、办公场所受冲击、失车,不正确操作消防、监控、配电等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等重大财物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按实作经济赔偿。
(4)特大事故:由于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发生财产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按实作经济赔偿并追究中标供应商法律责任。
(5)缺员:采购供应商人员配备不足,如因乙方原因,乙方当月到岗到位人员与合同约定不符,减少人员应按照每日工资的标准扣减费用,当月所有扣减费用总额不超过采购人当月应支付的服务费。计算标准以中标供应商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作为依据。
(6)中标供应商出现管理过错或其员工出现过错,其大小、过错性质、有效性确定、处理办法有分歧异议的,以采购人的意见为准。员工因违反管理规定而被扣罚的工资,原则上用于奖励优秀员工,具体扣奖事项、扣奖金额在每月验收时报知采购人。
七、其它要求
(一)本项目不能转包及分包。
(二)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物业的设施及布置作变更。
(三)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满足本项目的人员配备。采购人对岗位设置、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监督权和协调权。中标供应商全部工作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有应急特殊情况需借用本项目工作人员,应报请采购人批准,并保证项目正常运行。
(四)服务期内采购人新增各类设备、设施由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负责管理、维修、保养,不能要求另行增加费用。
(五)中标供应商应严格建立工作人员的管理规定,包括考勤管理、请休假管理等。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供应商违规工作人员继续提供服务。
(六)中标供应商承担独立法人单位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包括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刑事、民事、工伤、社保、员工劳保福利等一切责任。如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七)双方根据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的内容拟定物业服务合同条款。
八、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提前五个工作日提出申请以及等额正式***,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结合员工扣奖情况,办理支付手续。
九、参选单位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二)参选单位自2016年1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同类单位完成过的类似工作业绩。
(三)参选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四)参选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五)参选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十、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 12月25日-2019年12月29日共5天,公示期间,参选单位可向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咨询,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8352050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
十一、参选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下述资料无固定格式要求)
(一)封面(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目录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服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六)服务人员社保证明
(七)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九)相关业绩资料(业绩一览表及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复印件)
(十)报价函
(十一)承诺函
各参选单位按上述要求、按顺序编制报名文件并装订成册,报名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装一袋)并密封递交。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十二、代建中心根据参选单位的资质、业绩、人员配备、报价等条件综合优选服务单位。
十三、报名资料的提交。有意参选的单位请在2019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内将资料送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杜先生,电话:8352050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206。
十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征集不接收联合体报名申请。
(二)各参选单位提交资料中需明确具体服务人员身份信息,如具体实施工作人员与报名资料中明确的服务人员身份不符,我中心将如实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5日
***:物业服务委托合同(2020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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