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期间第601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何平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地铁安全检查力度的建议》(第6011号)收悉,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的要求,您的建议由我市和深圳市分别办理。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地铁、公安等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市十分重视地铁公共安全问题,我市公安局、地铁集团积极开展各项安防工作,确保地铁公共安全。
一、关于地铁车站见警率、站内站外警力联动工作的建议
1996年6月,我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正式成立,全面负责地铁治安管理工作。2014年5月份,为应对地铁客流跨越式增长,地铁分局通过内部挖潜,警力向一线倾斜,启动等级勤务响应时,延长下站巡逻时间,增加车站见警率。将179个地铁站按警务区划分,实行网格化布警,提高接处警效率。
2016年1月,为弥补我市地铁分局警力不足,成立了地铁辅警队伍,进一步提高了地铁见警率。2016年下半年,为切实增加地铁警力的配备,我市公安局成立公共交通分局。同时,为强化重点地区反恐防范工作,分别在我市火车站地区、南站地区、东站地区、白云机场地区及琶洲地区、广州塔地区等重点地区建立了区域联勤联动机制,站内站外安保无缝对接,区域整体防控。
今年以来,针对国际国内严峻的反恐形势,一方面,我市公安局探索建立地铁全线网的地上地下联勤防控一体化工作。4月29日起,在地铁火车站、广州塔站、体育西路站、白云文化广场站、滘口站等5个车站试点联勤防控工作,组织地面行政区分局警力加强站外盘查震慑,进站巡逻,联勤防控,第一时间处置地铁辖区突发警情。下一步,将视试点情况修改完善方案后全面铺开。另一方面,我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内部警力调整,重心倾斜地铁辖区,从业务科室、侦查大队抽调警力,组建巡逻大队,会同特警大队,分片负责加强地铁辖区巡逻防控,在派出所警力的基础上,进行警力叠加,进一步提升地铁辖区的见警率和震慑力。
二、关于地铁车站安检工作的建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自2015年9月25日起,广州地铁在10条线路(不含广佛线佛山段)实施常态化安检。截至2016年底,共投入安检人员3844人,手持金属探测仪1050个、液体探测仪525个、炸药探测器175台、对讲机699台,累计查获违禁品1000余件、危险品14万余件。
针对日益严峻的反恐形势及迫切的安保任务需求,根据反恐怖主义法及有关文件要求,参考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城市的做法,我市计划在十九大前在地铁全面实施X光机安检,对进站乘客实施人物同检,为地铁车站、车辆等人员密集区广大乘客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有效维护地铁安全运营环境。
三、关于安检员岗前培训的建议
(一)制定管理制度,明确安检员职责。
我市地铁集团制定了《安检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细化了违禁物品处理、乘客遗弃物品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流程,以属地车站为主体,确立了“引导—检查—定性—处置”的安检工作“四步法”,明确安检员工作职责和规范性要求。
(二)编制《岗前培训手册》,为培训工作提供指引。
我市地铁集团编制了《岗前培训手册》,为开展安检员岗位培训和技能复训提供指引,促进了安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安检员在上岗前必须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军事训练、岗位应知应会、岗位知识、服务礼仪礼节、安检设备操作、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演练、三品识别、投诉处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内容,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另外,在岗的安检员每月进行岗位知识、设备操作回炉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将继续进行岗位技能强化培训及考试,再次培训和考试仍不合格的末位淘汰。
(三)成立安检监管模块,提高安检服务质量。
我市地铁集团成立了专门的安检监管模块,对广州地铁安检现场及备勤运作进行监管。此外,还建立并不断完善监管考评体系,促进安检服务质量逐步提升。我市公安、地铁集团等单位将继续加强监管,提高安检人员工作水平、服务质量、精神面貌,确保安检工作平稳有序。
感谢您对我市地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指导!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