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期间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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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5日发表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穗府办〔2013〕47号)和《广州市实施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方案》(穗环〔2013〕100号)要求,我委制定了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期间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月16日
(联系人:龙绍海,联系电话:8312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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