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防办党组细化整改清单进一步促市委巡察整改工作
为推动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市民防办党组对在整改清单中已细化制定的98项整改措施,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逐类逐项划分为A、B、C三类分别挂号,明确整改坐标方向。
一是对任务目标明确,立行立改事项挂号为A类(共计80项)。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再细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人,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务必在12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对目标任务明确,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挂号B项类(共计10项)。逐项明确各牵头部门再细化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安排,加大攻坚克难力度,务必在12月10日前将部分措施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延伸不能超过半年。三是对远期整改事项,需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的挂号C类(共计8项),逐项明确各牵头部门要再细化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人,加快建章立制工作进度,持之以恒地坚持落实整改。
通过将98项整改清单再实行分类挂号,明确整改坐标,进一步把各项整改措施细化、实化、落地华,做到台账式管理、销号式办结,全力确保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任务的按时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