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州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穗国土规划字〔2017〕45号
穗国土规划字〔2017〕45号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7年度广州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国土规划局,市测绘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广州市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和省外驻穗从事测绘活动的测绘单位: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管发〔2015〕182号)要求,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广州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各类测绘成果的质量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监督、指导测绘单位建立健全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测绘行为,提高测绘质量管理水平,保护国家和用户利益,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今年,我市将重点检查2016年度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出现问题的单位,并视情况依法依规核减业务范围、降低资质等级或注销资质。
二、组织实施
根据省的统一部署,本次检查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度,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我委负责组织实施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和省外在穗从事测绘活动的测绘资质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我委测绘管理处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委托广州市测绘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下称“市质检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工作日常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各区分局负责辖区内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检查对象、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对象
广州市注册的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和省外驻穗从事测绘活动的测绘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和《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2016年修订)》和《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成果类检验补充方案(2015年修订)》的规定,今年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内容是:
1、测绘资质单位的执业合法性;
2、基本架构及人员条件;
3、仪器设备及检定情况;
4、测绘标准执行与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及履行测绘义务;
5、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6、测绘成果质量抽检。
(三)检查方式
非成果类检查采用被检单位自查和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复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果类的检验由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在现场实施完成。
(四)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10日前为自查阶段。要求被检单位对本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按《被检单位应提供的资料目录一览表》(***1)准备好资料,填写《测绘资质单位基本情况自查表格》(***2)并于2017年7月25日前提交至注册地所在辖区国土规划局备查,备查的资料包括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档各一套,其中电子文件刻光盘,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阶段:7月26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阶段。各区国土规划局按照《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2016年版)》的要求,完成对被检单位的非成果类和成果类检查。具体时间于检查三日前通知被检单位。“市质检中心”加强对各区国土规划局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技术指导。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总结阶段。各区国土规划局按照《方案》要求于10月31日前,将本地区开展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和技术分析书面报送“市质检中心”。11月10日前,“市质检中心”将对各区的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及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进行抽查(随机抽查名单另行通知)。11月25日前“市质检中心”对被检单位质对年度检查实施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后进行技术分析,提出年度检查工作情况报告,报我委测绘管理处。
第四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上报阶段。我委测绘管理处对“市质检中心”提交的质检情况报告和技术分析进行复核后,12月15日前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四、检查要求
(一)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要依法实施,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和质量评定,确保监督检查过程正确严密,结果科学可靠。
(二)对依法进行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被检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支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不得拒绝。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被检单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技术质量管理文件和成果资料样品,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被检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或拒绝接受检查的,我委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同时被检单位要对外业检验所需的仪器、设备等给予配合和协助,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和整改。
(三)各区国土规划局要根据《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2016年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技术方案。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我委测绘管理处报告。
(四)各区国土规划局、“市质检中心”建立随机抽查机制,成立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本次的质检工作,涉及技术性强的质检项目,可委托市测绘地理信息协会从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专家库中抽取质检人员开展相关的质检工作。
专此通知
***:2017年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表格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
市测绘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联系人:何惠东、欧阳添,联系电话:83802754);
市国土规划委测绘管理处联系人:李潇,联系电话:83262491,传真:83369331;
市国土规划委邮箱:gz_cgc@163.com)
***.2017年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