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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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
现将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36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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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8:02: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