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社会工作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工作局为副处级单位,负责全区教育、民政、外事侨务、医疗卫生、移民管理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协调社区管理和各项社会工作;协调广东省华侨农场农业科学研究所工作,是高新区管委会的工作部门。部门决算编制为本级,殡改所纳入本级预决算,未单独设账。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编制人员21人,其中18人为行政编制,3人为事业编制。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执行国家各项有关方针,依法依规开展全区民政、外事侨务、医疗卫生、移民管理、敬老院管理等社会事务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度收入决算1344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76.90万元(在财政拨款收入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734.02万元),其他收入1365.47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度支出决算11735.0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14.99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3601.62万元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61.83万元,占比8.3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8万元;项目支出6153.17万元,占比91.63%。主要支出项目有:华侨事务2752.05万元,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15.9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53万元,综合业务管理39.03万元,拥军优属16.54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32.63万元,死亡抚恤11.47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6.22万元,老年福利支出390.68万元,殡葬支出14.51万元;残疾人康复和就业等事业支出66.8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2.21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54.75万元,区生活补贴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3.30万元;公共卫生服务监督机构支出27.25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75.4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36.3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6.44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0万元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6.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今年和上年一样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经费支出。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厅属XX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XX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万元,主要用于……。增减变化……原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1万元,主要包括:(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全年运行维护费18.91万,平均每辆3.152万元。较上年减少0.6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07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业务工作费用等),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37万元,民政业务支出3.96万,港澳台统战华侨事务等综合业务支出1.99万,残疾人事业支出1.39万元,扶贫业务支出1.08万,公共卫生支出1.02万元。较上年减少1.78万元, 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规模了。国内公务接待241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3615人(主要涉及侨务、侨联、外事工作、危房改造、残联、民政低保核查、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丶地名普查测绘、两参人员走访、退伍军人管理、卫生监督、献血、应急防控、疾控急救、爱国卫生、敬老院、社工委、老龄、移民办、殡改管理、局对外扶贫等公务接待和业务工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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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续补充公开)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7万元,比2014年减少了24.13万元,减少49.65%。主要原因:2015年较2014年减少了行政编制5人,相关的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话费和会议费等都相应减少了。
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4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97%。没有其他政府采购事项。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涉及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是最低生活保障金。我局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继续实行低保金按月银行发放。进一步扩大低保面,严格规范低保申请审查程序,确保把真正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城乡低保最低标准达标率达到100%。不仅对残疾人和老年人分类施保,且对现有低保户严格进行核查,确保应保尽保,不能保的坚决取消。同时,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实现了低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15年12月份符合我区低保发放资格的低保户为195户,保障人口369人,月发放城乡低保金165720元。其中城镇52户117人,共发放低保金53125元;农村143户252人,共发放低保金112595元。2015年全年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086882元。
自评结论:取得了群众信任,维护了社会稳定,获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自评良好。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开展管理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 指机关单位(不含离退休干部局)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指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拥军优属: 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4.老龄事务: 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政策制定和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6.残疾人事业: 指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残疾人康复、就业和扶贫、体育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7.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济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8. 最低生活保障: 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9.临时救助: 指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 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等。
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指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 住房公积金: 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购房补贴: 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二、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政府性基金: 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五、“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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