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德庆县农村水路客运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17年暨2016年度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农村水路客运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粤财工〔2016〕421号)及县财政局有关要求,参照肇庆市港航管理局制定的《2016年度肇庆市农村水路客运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结合我县岛际水路运输实际,制定我县2016年农村水路客运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补贴对象范围
德庆县范围符合补贴资金资格的2016年度在运行且具有有效资格证书的乡镇渡口客渡船。
二、补贴总金额及每艘船舶补贴金额计算方式
根据省财政厅(粤财工〔2016〕421号)文件精神,2016年中央财政拨付2016年度我县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补贴资金总额为116.8万元。
按照2016年全县乡镇渡口客渡船总客位数及总营运天数平均后确定每个客位每天的补贴资金,计算出每艘船舶补贴资金,相应拨付给经营者。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县客位×实际营运天数共计262031(座×天),则每个客位每天的补贴金额=1168000÷262031=4.45748785(元/座×天),每艘船舶的补贴金额=总客位×实际营运天数×4.45748785(元)。
***:2016年德庆县农村水路客运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