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召开学习推广中江经验工作会
9月3日下午,屏山县学习推广中江经验工作会在县行政中心1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县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镇长、民政办负责人,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工办、县司法局、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以及县民政局全体班子成员、社事股负责人约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政务中心主任胡乔同志主持。
会上,县民政局纪检组长廖芮莺同志传达了8月28日全市学习推广中江经验工作会议精神,领学了《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推广中江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民政局局长宿江屏同志对开展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对抓好工作提了具体要求。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刘清才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一是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制定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在深入开展制定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强化四个坚持,即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坚持村(居)两委引领推动、坚持法治保障;三是要加强督导,形成合力,以制定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依法治县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