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情况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2号)相关规定,现将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资质的4家机构2021年度年检初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屏山县忠孝街4号309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人:刘富明;联系电话:5629362;邮政编码:***5350。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