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城区2021年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强化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建立和完善地价体系,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0)414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编制完成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技术检查,现予以公布实施。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城区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1.珙县城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一览表
2.珙县城区土地级别范围表
3.珙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关于珙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通过技术检查的复函
珙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