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镇派出所救助一只三有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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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6月12日,老翁镇派出所接到桃坪乡联盟村村民韦某报警称:我朋友在其青蛙养殖基地的围网内捉到一只鸟,不知道是不是保护动物,你们来看一下。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韦某朋友家的鸟笼内关着一只不知名的鸟。随即民警将鸟拍照发给长宁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经森林公安辨认确认,该鸟是一只池鹭,属“三有”动物(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网络配图 随后,民警将该鸟放归大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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