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沐爱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沐爱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沐爱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预防细菌、病毒传播,营造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城乡环境。按照《筠连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一、整治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7月10日。
二、整治内容
场镇“五乱”:摊位乱摆、垃圾乱倒、广告乱贴、车辆乱停、工地乱象。
村社“五乱”:杂物乱堆、广告乱贴、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家禽乱养。
三、整治区域
沐爱场镇(含原维新场镇)、各村(社区),各级公路、河道沿线。
四、任务分工
(一)建设城管(城建办):牵头负责场镇街道、公园广场“摊位乱摆、广告乱贴、垃圾乱倒”、在建工地“工地乱象”、污水处理单位的“五乱”问题整治工作。
加大保洁、垃圾清运工作监管力度。加大场镇路面及公共区域保洁力度,保洁人员实行卫生包片包干制度,每天定时定片清扫,确保场镇全天候清洁,街路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卫生清洁无死角死面,道路平整,镇容镇貌整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城乡垃圾分类池、平台垃圾清运监管,确保各垃圾堆放点无垃圾外露。
负责督促在建工地的“五乱治理”工作和施工围挡的设置、维护工作,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严格实施建筑工地、砂石厂裸土覆盖,有效整治扬尘污染。(牵头领导:李鹏;具体负责人:梁建)
(二)农业农村:负责督促指导村社“杂物乱堆、广告乱贴、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家禽乱养”整治工作。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推行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对畜禽粪便实行综合利用,做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牵头领导:江祖琦;具体负责人:刘兴)
(三)交管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牵头负责场镇“车辆乱停”整治工作,负责场镇犬只放养整治工作以及交通标识标线的划设、修补工作。客运站“垃圾乱倒、广告乱贴”和客运车辆车身广告整治工作,负责修车洗车点“移动店招、占道作业”整治工作以及停车场标识标线的划设、修补工作。同时牵头负责乡道破损路段的修补和道路路面垃圾、波形护栏扬尘、路肩淤泥、边沟垃圾污水整治工作。(牵头领导:张忠伟;具体负责人:詹俊、王加林)
(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与环保办):牵头负责农贸市场“摊位乱摆、垃圾乱倒、广告乱贴、车辆乱停”整治工作。联合市场监管所,规范场镇商铺经营秩序,并对全镇商铺和流动摊点进行治理。利用宣传车在场镇各街道进行政策宣传。(牵头领导:李鹏;具体负责人:李林)
(五)水利:牵头负责镇域内河道河面、沟渠漂浮垃圾及堤岸白色垃圾整治工作。(牵头领导:江祖琦;具体负责人:陈伟)
(六)经发办:牵头负责部废旧回收站“废品乱堆、垃圾乱倒、广告乱贴、车辆乱停”整治工作,指导各回收站点做好废旧回收站“废品乱堆、垃圾乱倒、广告乱贴、车辆乱停”的整治工作,同时牵头镇域内工业、商贸、物流企业的“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杂物乱堆、车辆乱停”治理工作。(牵头领导:张忠伟;具体负责人:王翰)
(七)自然资源所:牵头负责全镇待建工地的“五乱治理”工作和施工围挡的设置、维护工作。(牵头领导:张来筠;具体负责人:郑华)
(八)教育体育:牵头负责全镇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的“五乱治理”工作。(牵头领导:邹小蓉;具体负责人:陈晨)
(九)文化旅游:牵头负责全镇景区范围内的“五乱治理”工作。(牵头领导:邹小蓉;具体负责人:周明全)
(十)卫生健康:牵头负责全镇医疗系统的“五乱治理”工作。(牵头领导:邹小蓉;具体负责人:曾蓉)
(十一)各村(社区):负责本村(社区)范围内公路沿线、生产生活废弃物和河道等水体中的漂浮物、畜禽尸体等清理工作。全面开展村社“五乱”治理:杂物乱堆、广告乱贴、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家禽乱养。组织动员村民开展房前屋后“四害”孳生地清除。全面清理乱堆乱倒陈年垃圾,清理脏乱废旧标语横幅及户外墙体广告、牛皮癣。
加强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严禁住户向公路及街道、河道倾倒垃圾、污物;严禁乱占乱建,杜绝建筑垃圾乱堆、垃圾残土乱倒。确保公路沿线生活垃圾清运日产日清、车走地净,彻底消除因清运不及时而造成垃圾箱筒满溢和垃圾积压现象。
(牵头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具体负责人:各分管村干部)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5日)。根据城乡环境“百日攻坚”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整治内容和目标,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社区,现场摸排问题,分“五乱”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和整改交账清单;组织培训学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对镇领导、村(社区)干部、工作人员普训1次以上。抓好整治工作宣传营造一个全民皆知、全民参与、全面整治的城乡环境治理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6日—2020年5月5日)。重点整治场镇“五乱”:车辆乱停、摊位乱摆、广告乱贴、垃圾乱倒、工地乱象;村社“五乱”:杂物乱堆、广告乱贴、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家禽乱养;全面整治城乡公路“三乱”、河道沿线广告乱贴、垃圾乱倒、杂物乱堆。实现城乡环境大变样。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5月6日—2020年7月10日)。城乡面貌规范、有序、美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机制运行正常;依法恢复、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充实专门管理人员,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依法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要认真排查“五乱”问题,并分类建立问题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时间清单,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二)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在攻坚行动中要确保主要公路沿线和场镇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有明显进步,力争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三)加强农贸市场设施完善工作,补齐场镇功能短板,全面整治市场冒口经营、占道经营、车辆乱停等秩序混乱状态,重点整治场镇赶集日堵塞过境通道问题,确保整治见成效。
(四)城建办将联合综合执法与环保办、镇纪委,不定时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对督查中发现行动迟缓、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单位,镇纪委将建立约谈工作机制,同时在全镇通报。
(五)城建办负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指导、督促、检查、验收工作,并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平时及最终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镇级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制定有力措施,合力攻坚,使城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