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冲刺我县电力销售价格与国网同网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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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目前,南充辖区内仅阆中、蓬安未实现同网同价。我县居民生活用电仍执行0.697元/千瓦时的价格,与国网电价相比(按2013年用电量计算),我县居民每年多支付电费4744万元,加上城乡低保户免费用电电费619万元,合计多支付5383万元。同网不同价导致的高电价已成为近年“两案”和群众上访的重点议题,我县已出现多起拒缴电费现象。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县发改局将不遗余力做好市发改委、省发改委的工作,力争今年7月取得实质突破,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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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4:32: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