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变上访为下访为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难题
日前,为了圆满解决上访群众周长国的缠访问题,蓬安法院信访调解中心主任带领三名干警驱车33公里,前往南燕乡了解其实际生活情况。
1983年10月26日,周长国因犯拐卖人口罪,被蓬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在服刑期间两次提出申述均被依法予以驳回。去年年底,因一被拐卖妇女回到了南燕乡,周长国以此为由认为蓬安法院错判,多次前往法院上访要求改判其无罪,并要求国家赔偿,接访干警耐心解释后仍天天来访。由于周长国每次来的时候都穿着同一件脏衣服,背着同一个破包,接访干警就怀疑周长国在生活上确有实际困难,才会一直要求国家赔偿。
为了解决周长国的缠访问题,该院一行专程驱车前往南燕乡实地调查其生活情况。在查看过周长国住处,询问过周围村民后了解到,周长国的妻子在其服刑后就与其离婚并带着儿子改嫁,现在孤身一人,房屋破损且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生活确实困难。于是立即赶往南燕乡政府,组织镇、村干部共同解决周长国的生活困难问题。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南燕乡政府承诺解决周长国修房子需用的砖瓦和低保等问题,周长国生活有了着落,也表示不再上访。至此,一起长达半年多的缠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