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残疾人员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残疾人员证件是褒扬贡献、识别身份、享受优待的重要载体。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将启动新版残疾军人等残疾人员证件印制换发工作。为做好新证换发相关工作,确保对象数据准确、信息完善、资料齐全、身份残情真实,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公务员
二、所需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正反面复印;
2、户口簿原件,并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
3、最新持有的伤残证原件,并主要信息页复印;
4、退役证件原件,并主要信息页复印;
5、2寸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片三张;
6、档案中退役军人登记表和评残整套资料复印件;
7、近期生活照或视频通话截图照片(拍摄或者上传的图片需清晰可辩)。
三、上报资料规范
1、所有复印件,均按A4型纸张,一式两套收集;
2、档案在县人武部管理的,由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复印;档案在其他单位管理的,由对象本人负责复印提供给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复印件由档案管理单位签意见,加盖公章;
3、近期生活照或视频通话截图照片,可以通过QQ邮箱上传(每张图片命名,图片内容格式为Jpg);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项工作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资料必须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上报;
3、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务必于2月28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县局拥军优抚股706室。(联系人:梁辉;联系电话:88875333、187****5797;邮箱:631224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