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躲债4年法院凌晨出击拿下
10月12日,笔者获悉,日前,蓬安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外出躲债长达4年之久的欠款纠纷。
2010年4月21日,黄甲、陈乙、周丙3人与蓬安籍母丁、张戊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母丁与张戊将货物从云南河口蚂蟥堡运至成都,运费预支4000元,到后结清。母丁、张戊自行负责运输安全,造成损失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010年4月24日,货物运至昆明时发生交通事故,母丁、张戊二人违约将承运的货物拉到曲靖市和昆明市出售,并将货款据为己有。同年4月28日,经双方协商,母丁出具欠条一张,写明:“今欠黄甲货款25000元,定于2010年9月30日前全部归还。”欠款到期后,黄甲、陈乙、周丙3人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至蓬安县人民法院,要求母丁、张戊赔偿经济损失27500元,并承担诉讼费。法院开庭审理后支持了原告诉求。进入执行程序后,母丁、张戊外出躲债,执行法官多方联系未果,案件无法执行。
今年9月23日,据线报,张戊已潜回蓬安老家,执行法官获悉后,综合张戊的作息特点迅速出击。于9月25日清晨6时将张戊堵在家中。经法院调解,这起长达4年之久的欠款纠纷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