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项目验收公示(双流)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6〕49 号)和《营山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营山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营经科〔2017〕8号)文件精神,承办主体企业进行了积极建设,经项目承办企业提出验收申请,营山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财政局按照要求,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营山县双流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办的2016年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项目—双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
对本项目及业主的意见,可在本公示公布7日内,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监督和举报。反映情况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9日-2018年5月7日
监督举报电话:0817-8228336 0817-8215181
特此公示
营山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