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取人员管理确保居保基金安全
我县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及城镇居保)以来,已先后有近20万人领取待遇。由于存在领取人员多、住居分散、交通不便、外出务工以及随子女异地居住等诸多因素,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难度很大。近几个月以来,我局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加强对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的认证管理。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强调骗取欺诈国家社保资金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不仅损害国家利益,也损害其他参保人的利益,欺诈冒领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处罚。同时,分片区组织各乡镇、村(社区)协理员加强政策知识学习,认清开展生存认证工作的重要意义,让群众对生存认证不存在心理反感,保证稳定。
二是规范认证方式。采取现场认证、***认证、异地认证三种方式进行。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领取证》到户口所在村(社区),现场办理认证手续;因行动不便或卧床不起不能前往的,由工作人员***办理认证手续;在异地居住的领取居保养老金人员实行手机彩信、微信、QQ视频、填写异地认证表等认证方式。
三是严格公示举报制度。将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名单分村(社区)每年进行两次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与监督电话。对举报情况及时受理,一经核实立即处理。
四是入户明查暗访。在集中认证结束后,今年1-3月,我局组织力量对全县城乡居保领取待遇人员情况进行专项抽查。每周一至周五由局负责人带队,组织专人进行明查暗访。采取不事前通知,直接进村入户的方式,带上电脑,对全县58个乡镇200余个村(社区)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情况进行抽查,先后走访群众3000余人,重点抽查是否有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仍在冒领、骗领养老金;是否有已领取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仍在骗领城乡居保待遇;是否有养老待遇领取存折被他人据为己有;是否定期对参保、领取人员进行了公示上墙;是否还有60岁以上老人未参保领取待遇等情况,以保证资格认证工作的全面真实性,促进城乡居保工作健康发展。
从暗访的情况看,90%以上的适龄群众都参加了城乡居保,95%以上的满60岁老人享受国家基础养老金待遇。但也发现了一些村(社区)还存在待遇领取人员公示不及时、不规范和个别村(社区)仍有死亡人员未及时上报注销的现象。
截至目前,今年我局共注销城乡居保人员3916人,暂停参加机保、社保且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人员157人,为群众答疑解惑5800余人次,维护了参保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了城乡居保基金安全。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