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保局将启动机关企业间养老保险转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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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1日发表
根据《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我局将于近期开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的业务经办工作。
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
(二)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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